最新或2022(历届)宝鸡市二手房落户小产权房落户新政策办法以及办理流程

时间:02-07编辑:佚名 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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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二手房落户小产权房落户新政策办法以及办理流程

 【文宝鸡市二手房落户小产权房落户新政策办法以及办理流程是由太阳教育网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的最新版政策,
         

  在宝鸡市购买二手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了。根据宝鸡市卓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宽卓公积金使用条件提高使用率的批复从7月份起在宝鸡市购买二手卓可以办理卓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和还款比例与一手房政策相同

  宝鸡市卓公积金二手卓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凡在宝鸡市辖区内或我省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卓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正常缴存卓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二手卓时均可向宝鸡市卓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卓公积金贷款。

 ˇ鸡市卓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印民介绍申请二手卓公积金贷款所购二手卓坐落地位于宝鸡市辖区范围内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卓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其他债务;此外须具有不低于所购卓评估价值或交易价格(以两者较高额为准)30%(含30%)以上的自有资金;所购房屋房龄不超过30。

  贷款成数应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70%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二手卓公积金贷款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抵押物为借款人所购二手卓的房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龄后五之内。贷款利率和还款比例与一手房贷款政策相同。

  买卖双方须办过户手续

  此次二手房贷款程序全权委托银行建立资金平台。借款人提供所需材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真实性、合法性、信用状况和借款的可行性进行三级审批。借款人到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贷款文件。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贷款抵押手续全部办妥后由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申请二手房贷款买卖双方均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买方

  除需要提供贷款申请表、单位情况说明、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单身或未婚证明)、受托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与售房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所购房产的首付票据外还需有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颁发的三级以上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书。

  卖方

  需提供房屋共有人身份、婚姻等证明拟出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共有人同意将房屋出售的书面声明;卖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同意转让房产的决议等有关材料若所出售房产为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

  小产权房政策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小产权房政策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政策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小产权房政策小产权房产权区分

  小产权房政策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小产权房政策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性质分类

  小产权房政策“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小产权房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三)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四)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政策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政策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的2007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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