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口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本文厦门夫妻投靠落户口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由太阳教育网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 的最新版政策,§理机构
公安户政部门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申办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2.父母或拟申请投靠的成子女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3.父母身边无子女。
4.未婚成子女可投靠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父母。
【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父(母)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申办材料 1.所有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3. 父母写出书面声明身边无子女及所有子女的户籍情况经本市公证机关公证。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5.未婚成子女投靠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父母已到法定结婚龄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注,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理流程
1.子女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子女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落户思明、湖里区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地址,云顶北路842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注,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理时限
【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五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省迁移不收费省外迁移收取准迁证工本费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