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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超生孩子上户口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文郴州超生孩子上户口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由太阳教育网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的最新版政策,
(一)登记对象
限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3周岁以上的人员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补登、补录”规定办理。
(二)落户原则
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三)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交的凭证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须提供接生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调查意见)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系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身份证件)。对出生医学证明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予以扣留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查、鉴定。
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便是办理了新生婴儿落户也要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受理审批机关
新生婴儿户口登记由落户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