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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归国留学生落户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中山归国留学生落户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太阳教育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中山归国留学生落户的政策说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的归国留学生落户的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1、 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出国留学一以上(满360天);
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内,按要求把所有
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特别提醒
1、 回国赴上海、深圳工作的留学人员不需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办理
要求和相关手续请咨询当地人事局(引智办);
2、 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中心不受理个
人申请;
3、 在国内保留学籍期间出国学习或以校际交流形式出国学习回国后须由国内院校办理就业落户相
关手续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 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手续请本人到中心递送申请材料;
5、 到其他省市自治区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可本人到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或者邮寄办
理。
6、 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均只能办理一次过期、丢失后果自负请留学人员务必自行复印留存
。
7、 就业、落户业务分别收取100元。
8、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
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也可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落户
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