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诸暨投靠亲属落户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新政策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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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投靠亲属落户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新政策及流程

本文诸暨投靠亲属落户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新政策及流程是由太阳教育网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 的最新版政策,

  各行政村(居)、社区城区各小学,

  现将诸暨市学城区小学一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英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意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诸暨市学城区小学一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 诸暨市教育局

  6月11日

  诸暨市学城区小学一级新生

  招生工作意见

  为深化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合理设置学区、合理控制班额、合理分类入学”的总体思路特对学城区(暨阳街道区域下同)小学一级新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满6周岁即2009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分三类,

  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的其中集体户籍、挂靠(指投靠非直系亲属)户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虽非城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产权房的。

  第三类,虽非城区户籍但父母在城区务工经商一及以上的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原则上班额控制在40人具体为,

  学 校计划

 ∴数招 生 区 域

  浣江小学6艮塔社区、大桥社区(包括原横街社区部分和西施大街以北旧城改造核心区域)

  行知小学5应山居、凤山居(不包括原鸬鹚湾村动迁户)、诸东村、东三村及凤凰社区

  浣纱小学8西施殿社区、南门社区、南苑社区(包括原横街社区部分和西施大街以南旧城改造核心区域)、浣纱居

  暨阳小学8福门社区、下坊门居、江新社区、江北社区部分(北环线以南、东环线以西区域)、郭家居(考虑办学历史等原因继续招收浣东街道原五里亭村、丁严王村户籍新生)

 □江小学6下江东社区、浣江居、城郊居(原新村)

  江东小学3上江东社区、金鸡坞居、城郊居(原老村)

  新世纪小学6东兴社区、金鸡山后居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荷花小学8八一社区、浣北社区、暨二居、茅渚埠居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庆同小学5望云社区、丫路头居、梁家埠居、曲山居、新航居、詹家山居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东小学8新安佳园内的动迁安置户(原城郊村、浣江村、浣南村、浣纱村、暨一村、金鸡山后村)、原鸬鹚湾村动迁户、祥安社区部分(环城南路以北、开化江以北与东区域)、碑亭居、杨树畈居

  大侣小学5大侣片(包括红卫片有就读意愿的学龄儿童)及怡江花园小区、江北社区部分(划入暨阳小学部分除外)

  红卫小学2红卫片内学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暨南小学2三江新村、新光村、城新村、暨南村及环城南路以南、开化江以南与西区域和同乐片有就读意愿的学龄儿童

  同乐小学1同乐上村、同乐下村学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城南小学2城南片学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在招生计划人数内依次招收第一、二、三类新生,

  1.第一类新生按划定学区优先保证入学。若该类新生户籍与产权房不一致且选择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的则纳入第二类对象一并处理。

  2.第一类新生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第二类新生。该类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产权房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申请(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该类新生按“拥有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的顺序招录若该类新生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则按上述顺序并以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对该类中无法入学的新生或由暨阳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或回原籍学校就读。

  3.第二类新生招收完毕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招收第三类新生。为方便家长提高效率从今开始该类新生招生采戎点集中受理、统一审核招录的办法。相关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申请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再受理。登记点负责初审相关材料并建立生源档案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实施分批招生。该类新生招生办法如下,

  第一批,有剩余学额的学校招收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对本批次未能入学但服从统筹调配的新生则纳入第二批一并处理。

  第二批,统筹调配未能入学的符合条件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若上述每一个批次招生后城区小学学额已满未被录取的该类新生则回原籍学校就读。

  在招收该类新生时原则上综合考虑新生父母进城务工经商限长短、家庭监护困难程度等因素予以招录。对申请入学对象提供的其父母务工经商等情况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则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如遇上述三类新生招收完毕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则学猩视上级许可的合理班额情况决定是否补录其他学生;若进一步招生的则原则上招收或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或原籍确实监护困难且在城区有一定监护条件的其他借读对象(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并由学校集体讨论制订相应招生办法公平、公正组织实施(须在8月22日之后)。有关招生办法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报名工作

  (一)第一、二类新生

  类别办理登

  记时间办理登

  记地点计划招录时间需提交审验的材料领取入学

  通知书时间

  第一类6月20日

  至21日

  (周六-周日)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6月26日前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7月6日

  (在户籍或产权房所在学区学校领取)

  第二类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小学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新生为单独立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第三类新生(含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该类新生须在6月23日到30日(双休日照常接待)就近就便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庆同小学、浣纱小学、暨阳小学、新世纪小学、行知小学、大侣小学、暨南小学、城南小学八个指定登记点中的任何一个办理入学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审验以下材料(下述材料清单及随迁子女父母无违法生育证明样张可自发文之日起到各登记点学校传达室领取),

  1.本市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⑴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新生为单独立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⑵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父母属进城务工人员的提供一(含)以上用工单位劳动合同证明及经社保机构鉴证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含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属进城经商人员的提供一(含)以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须经年度报并提供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出具且加盖公章的独资企业基本情况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档案)、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经所在社区(村、居)确认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⑴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新生为单独立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⑵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父母在我市取得的居住证或一(含)以上的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父母一(含)以上用工单位劳动合同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须经年度报并提供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出具且加盖公章的独资企业基本情况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档案)、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父母一(含)以上经社保机构鉴证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含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⑹父母户籍所在地签发并经我市镇乡(街道)计生部门鉴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政府计生部门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证明、我市计生部门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⑺经所在社区(村、居)确认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⑻父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居住证等时限可予放宽在我市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暂不作必备条件。

  为确保招生信息的准确一致第三类新生只允许在一个登记点办理入学申请同时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登记点办理申请的取消招录资格。该类新生计划在7月10日前完成招录被招录的新生要求在7月11日由父母凭新生户口簿到原报名登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有关政策说明

  (一)办理入学申请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及时、完整地提供各项入学证明材料并签订相应承诺书。登记时须严格审核入学对象的户籍情况及家庭卓情况等。招生过程中原则上按初始登记、审验的信息为准无特殊情况事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作无效其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上述户籍、房产参照时间均为发文之日截止进城务工经商参照时间截止到今的8月31日。

  (二)有关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问题,属6月21日前登记的依照学招生政策入学;属6月21日后登记的依照原籍或产权房所在地对应入学或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较少的学校(今发文之日后再登记的一律视作无效入学证明)。

  (三)系引进人才、“市长绿卡”持有者、当军转干部、体育定点学校特长生等政策性对象凭市教育局核准的调配单安排入学。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入学。适龄的中度视障儿童、少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中度听障儿童、少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中度智障儿童、少到诸暨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由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送教上门。

  (五)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诸政办发〔〕91号文件精神执行符合条件的对象原则上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六)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

  1.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学依据。

  2.“二手房”须取得房产所有权证方可作为入学参考依据。

  3.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或其产权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需加盖房管部门证明印章)的;或其属于无房户租住政府廉租房、直管公房的;或其已在城区置房虽尚未取得房产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的(“二手房”除外)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参考依据。

  4.仅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六、其他事项

  (一)街道成立学城区小学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暨阳街道中心学校。要求各校建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进一步细化招生方案和工作计划服从整体统筹调配加强审核把关和上门核查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校内外宣传学校应在报名前在校门口醒目处和所辖学区社区、行政村(居)内张贴招生简章。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应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如遇本意见有交叉或未涵盖的事例有同类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无同类参照的则由学校班子集体议决。

  (三)本意见仅适用于学并由暨阳街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

  附件,1.学城区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电话一览表

  2.学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抄送,绍兴市教育局诸暨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秘书处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

  暨阳街道党政办公室 6月11日英

  附件1,

  学城区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电话一览表

  单 位电 话联系人办公地点备 注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7022285监察室建设大厦10楼

  暨阳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89078197社会事业

 §公室暨阳街道办

  事处14楼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87013265赵老师暨阳街道办

  事处1405室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87256518郑老师城东小学行政楼2楼招生办下属庆同小学为

  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浣江小学87022209余老师副校长、工会室

  行知小学87917503王老师教务处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浣纱小学87019382朱老师副校长室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暨阳小学87230357郦老师副校长室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江小学87282639黄老师行政办

  新世纪小学87379310俞老师书记室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江东小学87014650张老师副校长室

  大侣(红卫)小学87136712杨老师大侣小学

  副校长室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暨南(同乐)小学89095606应老师暨南小学

 §公室(2)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城南小学87332703骆老师行政办公室第三类新生登记点

  特殊教育学校87214273张老师教务处

  说明,学城区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电话统一于6月15日上午9,00开通。招生期间接待时段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附件2,

  学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内 容备 注

  6月10日下发学招生工作意见登陆诸暨教育网

  6月20日至21日第一、二类凭户籍或产权房证明入学对象申请登记在户籍或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办理

  6月26日前完成第一、二类凭户籍或产权房证明入学对象招生

  6月23日至30日第三类(含随迁子女)凭父母务工经商证明入学对象申请登记在指定登记点办理

  7月6日第一、二类凭户籍或产权房证明入学对象领取入学通知书在户籍或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学校领取

  7月10日前完成第三类凭父母务工经商证明入学对象招生

  7月11日第三类对象凭父母务工经商证明入学对象领取入学通知书在原报名登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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