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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父母随迁子女迁户口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文 淄博父母随迁子女迁户口新政策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由太阳教育网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 的最新版政策,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
(一)父母投靠成子女;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三)投靠配偶;
(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
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投靠迁移时需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和社区民警意见。
2、公民因干部、职工调动申请户口迁入
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干部、职工调动介绍信或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单位接收证明;
(三)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家属、子女随迁的按投靠迁移条件合并办理。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员工申请户口迁入
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
(二)工作单位证明;
(三)与本单位签订录(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交纳保险凭证;
(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公民因录用公务员申请户口迁入
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二)工作单位证明;
(三)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5、公民因购买商品卓(含“二手房”)申请户口迁入
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迁入申请;
(二)社区民警意见;
(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合法手续);
(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本地有亲属投靠的将户口迁至投靠人处无亲属投靠的迁至社区集体户。
6、公民因投资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中心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
(一)市区、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可以整户迁入。股份制企业参股的可参照执行;
(二)在宿投资兴业的投资者及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可整户登记入户;
(三)外商(含港、澳、台商)来宿投资项目已投产或已开业其在企业务工或居住生活的大陆直系亲属可登记入户;
(四)引资在宿兴办工业企业(含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项目已竣工或已开业的引资人可以整户登记入户。
公民因投资引资申请户口迁入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迁入申请;
(二)营业执照;
(三)单位证明;
(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五)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