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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睢宁县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太阳教育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睢宁县人才引进落户口的政策说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口的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引进重点
市“双创计划”资助对象为自主创业类人才(A类)、企业创新类人才(B类)、事业单位创新类人才(C类)、高技能创新类人才等四种类型包括,
1、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主导产业、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以及“三重一大”项目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在推进六大千亿元工业高端发展、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五大千亿元服务业提速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发展中积极创新创业、发挥重大促进作用的高层次人才;
3、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的高层次人才;
4、已获得县区或部门引才计划重点资助的、申报单位给予较高薪酬、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主创业人才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经教育部认定的在海外取得学士学位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在海外有5以上工作经历)创新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高技能创新类、文化创新类和基础教育类学历学位可适当放宽)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5(含)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专业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的业绩(博士学位学习时间可计算在内)必须在市外工作3以上并在此期间取得显著的创新创业业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申报人须为1月1日至11月30日之间到我市创新创业并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相关手续或人才引进手续;
4、引进人才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以上;
5、申报单位须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
6、引进的创新人才从到徐工作的第2月起以申报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基数薪酬月平均不低于1万元(事业单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可放宽至8000元);
7、申报自主创业人才和企业创新人才须已获得县区或部门引才计划30万元以上重点资助的高层次人才。
市内单位派出进修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企业(集团)内部跨区域人事调动的不在申报范围。
(二)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自主创业人才(A类)
自主创业人才是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市投资创(领)办创新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3)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尝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4)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企业原则上位于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5)来徐创业的国家“千人计划”(含外专、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科学基金获得者通过申报可优先入选。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2、企业创新人才(B类)
企业创新人才是指我市各类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引进的符合支持重点、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
(1)有5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计划”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省以上有关部门、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的企业。
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全职到企业工作的人才;百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及50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引进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3、事业单位创新人才(C类)
事业单位引进的创新人才分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卫生创新人才文化创新人才、基础教育创新人才四个类别;事业单位引进的创新人才应为已全职引进的人才。
优先支持,获得海外名校博士学位的35岁以下青人才用人单位高度认可、高薪聘用的人才。
(1)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
①我市市属高校(含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院所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
②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③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领域顶尖刊物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
(2)卫生创新人才
①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民办医院)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外知名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或现(曾)任国内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或取得国外医师执业资格;
②主持承担过重大科研项目掌握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发明专利或填补国内空白的临床技术人才;
③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3)文化创新人才
①我市文化事业单位引进的杰出文化人才;
②在国内外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经营管理、文博、图书管理等门类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正高级(国外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不限);
③获得省级以上与申报专业相关的重要奖项。
(4)基础教育创新人才
①我市中小学单位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
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教授级高级教师龄在45周岁(含)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B、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龄在40周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特级教师称号;
C、中学一级教师资格35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有省级名优教师称号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一等奖及以上表彰或在学科教学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③教育科研水平高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级以上相关专业的科研项目。
④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龄、薪酬等条件。
4、高技能创新类
根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重大业绩成果、紧缺急需的顶尖高技能人才。
(1)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龄可放宽至65周岁(1950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5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的成果和业绩;
(3)国内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以上;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以上且每工作不少于6个月;
(4)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②“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③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④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5)引进单位应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②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企业;
③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④被评为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⑤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市“双创计划”申报按照“材料一并申报、县市逐级评选、择优报省参评”的办法进行。即各县(市)区一律通过“彭城英才—网络申报平台”组织材料申报县级先行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市“双创计划”资助对象从县区资助对象中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市“双创计划”人才符合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的一律纳入申报省“双创计划”人选根据省级申报名额情况从县级资助对象未入选市“双创计划”人才中补充申报。
1、申报受理。各地要深入排查指导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彭城英才网站(http,//www.pcyc.gov.cn)进行申报由市人才办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和文化单位在报送前须经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办审核同意。
在我省其他地区已获得过引才计划资助的创业类人才可以申报我市 “双创计划”创新类人才不再接受申报已获得过省“双创计划”、“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的高层次人才不再接受申报我市“双创计划”。
2、审核推荐。各地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县级评审。市级评审申报名额确定后由县区人才办集中申报并明确推荐排序。市科技局核实引进人才拥有科技成果、专利以及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市人社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的身份、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以及高技能创新类人才申报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分别核实基础教育创新人才、卫生创新人才和文化创新人才申报材料中业务领域的专业性、真实性。
3、评审遴选。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4、确定人选。拟资助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资助对象。资助政策按徐委发〔2009〕29号文件执行。同时入选省、市“双创计划”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两级资助。
四、申报材料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系统全开放分两次进行评审第一次时间为6月份第二次评审时间为12月份。
1、申报人可在网上在线填写徐州市“双创计划”申报书其中创业类人才填报A类申报书企业创新类人才填报B类申报书事业单位创新类人才填报C类申报书高技能人才填报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按照网上在线申报的提示提交各类证书、证明、协议、报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
3、在线填写和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
(1)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2000以后取得的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2)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4)已创(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相关财务报表;
(5)创新类人才还需提供与新企业签订的引进协议或劳动合同、股权(或期权)证明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各县区人才办和各牵头部门提交关于报送徐州市“双创计划”推荐情况的报告和徐州市“双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三份)。第一次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9日第二次申报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密切配合严格审查保证质量。申报单位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5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为便于开展申报我市申报受理地点设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徐州市解放南路187号)。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样可从彭城英才网 (http,//www.pcyc.gov.cn)和徐州党建网(http,//www.zdj.cn) “人才工作”栏目中下载。
≡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
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双创计划”申报工作联系处室,人才工作处联系人,韩烨、王胜男电话,83751725、8080018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科技局联系处室,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黄亚珍、王莹电话,83850189、83850324(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人,汪二恒电话,85798002、85608522(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王兴博电话,8580577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委宣传部联系处室,文化艺术处联系人,刘宇轩电话,80800426、80801262(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教育局联系处室,组织处联系人,杜涛、周兵兵电话,83722713,83722605(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文广新局联系处室,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周艳电话,83682027、85795535(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卫生局联系处室,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陈巍电话,8558313985583110(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注,睢宁县人才引进落户政策遵循徐州市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