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酒泉市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文酒泉市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条件途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由太阳教育网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的最新版政策,
酒泉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认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三条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认定。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国外、省内外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与市内相关用人单位至少签订3以上工作合同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或其他特殊人才。
第五条 凡是认定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项目扶持、财税金融扶持、卓保障、“服务绿卡”、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 认定范围
第六条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七条 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高层次创业人才。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高载能、石油化工、矿产品开发、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医药、水利水电、城市规划建设和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市场潜力较好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够创(领)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有望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
2.高层次创新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等方面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带动重点学科、突破关键性技术的高层次人才。
3.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在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服务、资本运作、市场营销、信息服务等领域具有先进理念业绩较为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
4.急需紧缺实用技术人才。在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解决技术难题的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特殊技术人才。
5.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章 认定标准
第八条 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就身体健康龄一般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有突出贡献者不受龄限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国外、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2.国外、省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
3.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学术技术骨干;
4.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管理等奖项获得者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领军人才”等;
5.“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6.在国外、省市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7.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取得较大效益的创业人才;
8.具有中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职称、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实用人才;
9.“211工程”重点院校急需紧缺专业的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九条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1.申报。引进人才单位或个人填写酒泉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2.评审。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召开由组织、科技、工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用人单位、专家参加的评审会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3.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认定的人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颁发酒泉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聘书和“服务绿卡”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相关待遇和扶持政策。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行聘期管理制聘期一般为3聘期内享受相关待遇和扶持政策。
第十一条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因工作岗位或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其情况提出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二条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一个聘期满后不再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报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
第十三条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采取年度和聘期两种方式考核。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聘期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十四条 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在聘期内考核情况较差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调整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取消聘用资格和待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酒泉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
项目扶持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大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开、透明、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及项目进行扶持资助。
第三条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扶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评审、资金监管、跟踪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 扶持对象和类别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是指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掌握或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对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具有重大影响在我市开展成果转化或科技研发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
第五条 市财政每单列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扶持专项经费20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扶持项目主要分两类,
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与我市企业合作实现产业化或在我市创办、领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经评审最高可给予100万元的转化扶持资金;
2、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依托我市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科研平台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开展对我市科技创新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攻关活动的经评审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研发扶持资金。
第三章 申报和推荐
第六条 用人单位是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主体负责推荐引进人选及相关项目。
第七条 符合条件但尚未有承接单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以采取自荐方式直接申报。
第八条 申报评审扶持项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由带头人和若干名核心人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2以上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和产业化潜力。
第九条 申报评审扶持项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所创办或领办企业原则上应已在我市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和税务登记手续企业成立5以下(时间计算以申报当1月1日为限)且该企业由引进人才控股或引进人才拥有该企业不低于30%股份并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未完成在我市注册企业及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经与市委人才办签署协议约定企业拟在我市注册时间、注册资本等条件后申请人及其项目可参加评审。对评审通过者待其在我市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符合协议约定条件后享受相关扶持资金。
第十条 申报酒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须填报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 评 审
第十一条 受理。市科技局统一负责项目申报评审的受理工作。申报评审工作采取常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
由市科技局根据受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原则上每组织一次评审;对推动我市重点领域发展预期将产生关键影响和重大突破的项目可随时启动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初审。市科技局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工作基础、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研究方向、项目建设目标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第十三条 函审。市科技局根据引进人才(团队)项目的专业领域聘请不少于7名国内外同行顶尖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市外专家不少于4名)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