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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新生儿落户政策入户手续准备材料及上户口办理流程
海安新生儿落户政策入户手续准备材料及上户口办理流程是太阳教育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海安新生儿落户口的政策说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的新生儿落户口的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19961月1日前出生无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出生住院记录、入学记录等相关证明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
§事流程
1、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计划内生育)
2、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经批准后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计划外生育、超时申报等)
承办部门派出所
§理地点派出所
联系电话0513-88897036
监督电话0513-8881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