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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日照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新版户口迁移手续申请流程条件
太阳教育网为您整理日照户口迁移办理手续新政策,日照户口迁移流程和申请书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得政策,
以来山东省日照市公安机关积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便民利民服务六项措施的实行。
严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出生婴儿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凭婴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或合法有效证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非婚生育的婴儿不需要提供)办理。1周岁以内的婴儿出生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1周岁以上的婴儿出生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
≡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要求婴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亲子关系鉴定证明、住院分娩记录、医院病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
出生人口落户要严格执行在经常居住地随父或随母自愿的要求,原则上不得单独作为户主或者随他人落户。对父母双方死亡、失踪、出国(境)定居、服兵役或属在校学生等特殊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要求其出具相关材料证明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以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处落户。
公安派出所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或者办理出生登记的所在地县(区)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应直接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生登记并将有关材料交由婴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存档责成派出所为其发放居民户口簿;县(区)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者办理婴儿出生登记的市局户政管理处直接受理公民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生登记并将有关材料依次转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存档责成派出所为其发放居民户口簿。
明确返乡人员户口迁移解决遗留户口问题
市外返乡人员是指户口原在日照市后迁出市外现已返回原户籍地实际居住生活的人员。相当一部分市外返乡人员已在原籍村居居住生活多大部分人员都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但在之前的户籍管理政策中未对该部分人员的户口迁移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导致了大量人户分离现象对其生活造成不便。
市外返乡人员在原籍村居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安派出所凭房屋所有权证、户籍证明、书面申请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
市外返乡人员在原籍村居有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5以上且有稳定生活来源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的公安派出所凭户籍证明、书面申请、村委出具的接收证明(同时标注合法居所的具体位置)实地走访两名以上知情人后出具调查情况报告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
市外返乡人员户口已注销并未在其他地区登记户口在原籍村居实际居住并有合法稳定住所。
强化外来媳妇户管服务核实常住人口信息
≡已取得结婚证符合夫妻投靠落户规定但因户籍地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造成户口迁移困难的县(区)级公安机关要主动联系“外来媳妇”户籍地公安机关采娶函的方式为其办理户口迁移。
≡当事人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登录人口信息库查询核实后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办理相关证件按照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的规定办理。对在人口信息库查询不到户籍信息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实地走访两名以上知情人后出具调查情况报告由县(区)级公安机关与当事人来源地公安机关对接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为其恢复户口或者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后按照规定办理。
在为“外来媳妇”办理落户工作中要注意核实当事人提供的姓名、龄、家庭成员、来源地详址等关键项目的真实性以及申请户口迁移是否出于其自身真实意愿的表达。对于工作中掌握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线索要立即移交刑侦部门依法查处。
规范城镇人口回乡落户解决群众户籍难题
≡于在农村(包含城中村村改居社区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日照市企业退休职工、下岗工人、失业人群以及在实施“户房一体化”工程中摸排出来的因“农转非”等原因造成户口空挂的人员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迁往农村业务时要严格把握仔细甄别严防有关人员利用户籍管理改革之机将户口迁往农村。
以上人员在农村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的公安派出所凭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户籍证明、书面申请、村委出具的接收证明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
≡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在农村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公安机关凭户籍证明、书面申请、村委出具的合法居所(注明房屋具体位置)和接收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户籍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工作单位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空挂证明并实地走访两名以上知情人后出具调查情况报告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
简化户籍业务办理流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于夫妻双方户口分属两地未成子女在其中一方登记户口拟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予以办理。公安派出所凭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证明、书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未成子女随其他人落户或者在外地单独作为户主拟投靠父母落户的县(区)级公安机关要及时与迁出地公安机联系核查后方可办理准迁手续。
户口迁移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群众整户办理迁移但未成人应随父、随母或随法定监护人落户不得单独作为户主。
≡于户口在我市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不再要求其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在受理户口迁入工作中不再要求当事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是否参与邪教组织的证明材料违法犯罪情况由派出所户籍民警登录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核查。
≡于省外居民户口当地已经取消户籍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健全社区户籍协管体制剥离户口附属条件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障碍关键在于附属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类社会福利和权益等利益链条。由于不同的户籍归属地居民在生育、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就业、教育、医疗、卓、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差异。
计划经济体制下居民工作单位、居住处所相对固定户籍登记地与居住地趋于一致。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人口迁移流动的速度和规模持续增长居民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出现脱节社会各类组织、机构、单位仍然习惯于使用户籍作为配置公共资源的主要依据导致户籍管理背离了准确登记居民实际居住地、掌握实际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的本质。
日照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履行户籍管理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在日常户籍管理工作中主动将户籍与其他利益关系剥离。各户口协管单位应当逐步解除户籍登记管理的关联利益束缚还户口本来面貌以确保户口登记的准确性使户籍管理适应社会发展变化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剥离附属在户籍上的各类利益条件取消已成立城市社区居委会中所包含的原村居委会、城中村村改居居委会集体户相应居民户口全部纳入城市社区居委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