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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生儿落户政策入户手续准备材料及上户口办理流程
江门新生儿落户政策入户手续准备材料及上户口办理流程是太阳教育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江门市新生儿落户口的政策说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的新生儿落户口的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理条件
政策外出生的婴儿(含超生、非婚生育)须符合,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政策外生育办理新生儿入户必须已经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理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体户口的要到卓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江门新生儿入户所需材料
§理流程
(一)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申请人需到场面视。
(二)派出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初审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按照受理类别当踌理登记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材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需同时拍摄申报人及申请人图像。
2、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江门新生儿入户流程
§理地址
新昌派出所
地址,中广路
电话,(0750)2293673
江门市新港派出所
地址,金瓯路18号
电话,(0750)3775566
江华派出所
地址,江华一路
电话,(0750)3372674
江门新生儿入户办理机构一览
§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