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呼和浩特户籍改革最新或2022(历届)政策新版户口迁移手续申请流程条件

时间:09-24编辑:佚名 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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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呼和浩特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新版户口迁移手续申请流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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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政府公布了最新出台的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本市非农业户口落户限制放开了农村户籍人口进城的落户转移该办法自5月4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本市居民可将保障性卓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同时指出要严格控制本市农业人口落户。

  办法规定在本市市区及旗县辖镇拥有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卓、二手卓、自建卓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者购买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卓、二手卓暂时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但持购房合同(协议)及购房发票(收据)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办法规定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收入)并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针对在保障性卓中居住的本市居民办法规定“本市居民享受政府分配的廉租房、公租房以及经济适用等保障性卓的保障性卓可以作为其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办法新增了一条内容即“本市市区农业户籍居民可以申请登记市区非农业户口;本市旗县农业、非农业户籍居民在市区投亲靠友的可以申请登记市区非农业户口。本市以外居民可以申请登记本市旗县城镇非农业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同一旗县满5在本市投亲靠友的可以申请登记市区内非农业户口。”

  办法同时规定“严格控制本市农业人口落户除出生登记、夫妻投靠、入伍士兵复员回原籍上户外不允许其他原因落本地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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