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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征兵准备工作和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征兵办公室:
依据国防部征兵办《关于做好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省征兵办《关于开展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附后)精神,征兵时间下步正式调整以后,征兵工作将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高标准完成年度征兵和直招任务也将面临很多未知挑战。
关于做好征兵工作准备,各单位要有足够认识,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危机感,及早研究征兵改革重点问题,及早做好年度征兵准备。当前,务必严肃认真落实好国征办通知明确的"抓紧组织学校征兵普查、认真研究完善学校征兵工作措施办法和扎实抓好兵役登记工作落实"等三项重要任务。一是要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高中以上各类学校沟通协调,共同研究部署并迅速展开、扎实组织学校征兵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全域覆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为调整征兵时间和有关征集政策提供可靠参考。二是要完善学校征兵工作机制,结合民兵建设调整改革加强院校武装部建设,协调落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常态化的征兵工作运行机制;要深入各类学校调研,积极就完善学校征兵工作措施办法向市征兵办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要高度重视并扎扎实实抓好兵役登记工作,周密计划部署,大张旗鼓造势,调动基层力量,狠抓末端落实,努力扩大登记覆盖面,降低漏登率,确保登记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四是要丰富登记手段,安排专人负责网上预征工作确认管理,真正掌握本地区兵员潜力现状,为完成年度征兵任务打好基础。各县(市、区)学校征兵普查情况统计表(国征办《通知》中的附件4、附件5)和调研报告(针对附件1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务必于4月14日20时前上报市征兵办。
关于度直招士官工作,4月10日起试行网上报名,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到兵役机关报名。请严格按照招收专业要求接受报名,各县(市、区)报名情况5月20日前报市征办(具体格式附后)。联系人:姚红波参谋,电话:8886766。
黄梅县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做好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军区征兵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请军区转):
根据总部调整征兵时间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基本构想,全国征兵时间从起,拟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调整为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同步建立新兵"先训后补"机制,新兵集中训练后补入部队,老兵退役时间仍为12月份。为切实做好征兵相关准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学校征兵普查。当前,各级兵役机关要着眼征兵时间调整和征兵主体向应届毕业生转变的目标要求,抓紧开展学校征兵普查。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的高中以上各类学校及在校学生进行普查,对度男性应届毕业生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每所学校调查数量不少于50人)。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学校及毕业生参军意向等情况,摸清应届毕业生征集潜力,为推进调整征兵时间和加强学校征兵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认真研究完善学校征兵工作措施办法。通过调整征兵时间实现征兵时间同学校学生毕业时间相同步;开通优秀青年参军从"校门"到"营门"直通车,最大限度地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是征兵工作调整改革的基本目标。各级要结合实际,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论证,做好筹划准备。要重点加强同教育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健全学校开展兵役工作的机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口联系,认真听取学校领导、武装部门、教学管理部门、特别是广大学生对搞好学校征兵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据《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具体措施办法,走开向教育要人才、到学校选兵员的路子。
三、扎实抓好兵役登记工作落实。县(市、区)兵役机关和乡(镇、街道)武装部要严格落实《兵役法》等规定,在6月30日前,对当年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普遍进行兵役登记。要围绕征集对象主体转变,改进兵役登记方法,充分利用"网上预征报名平台"抓好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要专题研究部署学校应届毕业生兵役登记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搞好宣传发动,以鼓励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报名为主要途径,以在学校组织实地登记为辅助手段,力争使符合条件的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都能参加兵役登记。要按照不低于往年征兵任务数3-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预征对象,为征兵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对网上预征对象,要继续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的优先政策,保证预征工作实效。抓好平时征兵准备,是高质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的基本保证,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调整征兵时间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是一项涉军敏感性问题,各级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内外有别,防止炒作。各军区和各省(区、市)征兵办公室对《学校征兵普查调研提纲》提出意见建议,请于4月13日前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学校征兵普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附件5)和调研报告,请于4月18日前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
附件:1、学校征兵普查调研提纲
2、征兵普查学校情况调查表
3、即将毕业男生参军问卷调查表
4、征兵普查学校调查情况统计表
5、度男性毕业生参军问卷调查情况统计表
(表2—5为电子表格,请在附件中查收。附件3、4调查问卷表中有不清楚的,请及时电话咨询)
学校征兵普查调研提纲
一、关于征兵起止时间问题。8月1日开始征集,9月1日批准入伍的时间安排是否合适?何时开始征兵、何时批准入伍,才能够有利于尽可能多的征集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关于向学校分配一定数量的征集名额问题。可否实行直接向学校分配一定数量的征集名额并由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进行征集?
三、关于征集应届毕业生问题。结合征兵时间调整,从政策引导和基层兵役机关工作安排角度看,如何才能更多的征集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关于义务兵服役时间延长问题。如果义务兵服役时间由2年延长为2年3个月,对适龄青年特别是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军的积极性有何影响?对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和被高校录取保留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复学就读有何影响?应如何解决?
五、关于大学生征集问题。可否实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高校所在地直接应征入伍?是否需要规定大学生的征集比例、如何规定征集比例?
六、关于大学毕业生入伍优待问题。可否明确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入伍后由省、市、县三级统筹发放优待金?
附件二:
关于开展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征兵办公室:
本年度直招士官工作即将展开,为保证今年招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即可组织开展宣传报名,其它问题待业务培训会时再予明确。
一、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函授生、自考生、委培生和中专生)。招收对象应当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女性招收专业仅限于临床医学、护理和通信技术。
二、招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规定要求,与总部明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严格一致,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对象必须取得相关学历证书(证书编号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查验)。学历、专业审定环节,部队招收单位将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兵役机关、教育部门和院校共同审查把关,条件符合要求的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
三、今年直招士官试行网上报名,4月10日开始,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直接到兵役机关报名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以便查验)。省征兵办公室将根据网上和实际报名毕业生的数质量分布情况,下达直招士官招收任务。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可结合开展大学生预征,组织对直招士官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检和后续招收工作。
四、对外省籍毕业生,如户口随迁到学校的,可安排其在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如户口仍在原籍未迁入我省的,原则上不安排报名。招收对象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报名的,无论户口是否转入高校,其政治审查一律由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协查。
五、对直招士官的档案材料要严格审查,防止出现资料不齐全或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毕业生学籍档案,必须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在内的资料齐全,学籍档案、成绩单等学籍证明材料要作为《专业审定表》的附件,装入直招士官入伍档案。
六、今年直招士官继续实行自行到部队报到。各市(州)7月10日前必须完成档案材料的准备;15日前与部队接兵人员完成学历专业审定、协议书签订和档案交接,学历不真实、专业不对口的不得批准入伍;8月10日前组织新招士官完成到部队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