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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仪表堂堂,拥有一可爱的瓜子脸,那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眯眯眼,笑起来连眼睛都不见了!咦?他是谁呢?啊哈!他原来是我的好朋友郑林昊呀!一天,我到小郑家做客,可是……他做业还……没做好,哎!“无聊”我只得坐在沙发上了。坐在沙发之余,我的心很不是个滋味儿,“哎!说真痒,不如——对了!监督他做作业哈”。想罢,我变手持双节棍,一脸尖笑来到他身旁。
他一见到我就忙从椅子上摔下来,且学着小沈阳的娘生娘气:“哎呀妈呀!大爷你咂那么抠捏!~”说完立刻便将掉在地上的水笔捡起来做作业!做到一半时,他学着孙悟空的样子左挠挠,右挠挠,前挠挠,后挠挠。又健步如飞地学着老鼠那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轻易地从我的“魔爪”之下顺利的逃脱了!只见他像吸血鬼一般,不怀好意地憧憬着书柜前的书宝宝们,又用了失传已久“九阴白骨爪”拿了一本“李小龙”的书,不大一会儿,又学李小龙说:“啊打!”哎!真拿他没办法,这只小书虫。
我看别人是恋母情结,而他却是恋书情结呀!!
点评老师:
点评内容:“他,仪表堂堂,拥有一可爱的瓜子脸,那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眯眯眼,笑起来连眼睛都不见了”文章一开始便把人物的外表特征进行了细致的描述,写得不错。自己到小郑家做客的这段写得比较具体,“且学着小沈阳的娘生娘气:“哎呀妈呀!大爷你咂那么抠捏!~””这些语句比较生动,能够吸引读者的兴趣。但这段写了郑林昊的很多动作,阅读起来有点乱的感觉,他做这么多事为了什么?总体来说,文章在写人和记事两方面都是写得不错的,值得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