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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好东西实在太多了,而我对书却情有独钟。这大概是缘分把!自打跟书结了缘,便爱得难解难分了。小时候,我就很喜欢童话故事类的书。例如《七个小矮人》《灰姑娘》《白雪公主》《一千零一夜》等等。现在,我已是中学生了,就更偏爱名著之类,例如《三国》《水浒》《童年》《昆虫记》《简•爱》……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著的《鲁宾逊漂流记》。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的太多太多了。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是一个聪明机智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
再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宾逊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岸。这座小岛荒芜人烟,鲁宾逊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过了一段时间,鲁滨逊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他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他扑捉并驯养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有样了一只鹦鹉作伴。若干年后,鲁宾逊就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他就给那个俘虏起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又过了好几年,鲁宾逊在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和“星期五”终于得到了离开孤岛的机会。我很喜欢《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却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是一个充满人生哲理的书。读好书,就是在读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