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乐趣_400字

时间:03-18编辑:佚名 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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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深深的迷恋上了书中的黄金屋和颜如玉。它成为我学习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那时我才上二年级,同学们经常把一本好书来当作炫耀的工具,比谁从自己的那本书中学到的东西多。当时的我,好胜心极强,也不甘示弱,于是回家便翻箱倒柜找出一本封面漂亮、内容丰富的《鲁宾逊漂流记》,在上面用自己最优美的字体写上名字,并迫不及待地浏览了里面的内容。一目十行,一晚上便看懂了大概意思。于是第二天早上到了学校,放下书包,一边兴奋兴奋地拿出自己的炫耀工具,一边自豪地向同学们讲述:“我昨天晚上看了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可好看了。就是说鲁滨逊坐船遇难了,但是……”等我的“长篇大论”讲完后,没想到同学们个个赞不绝口,我头一回感到如此地自豪。

以前读书只是为了好看罢了,可是现在我们读书,都是为了学习和积累。只有多看书,才能写出更优秀的习作;才可以使自己说出来的话更有水平;才可以使我的各方面都更加优秀。

为了鼓励大家读书,我编了一个儿歌:“一日不读书,没人看得出;一月不读书,经常会生气;一年不读书,智商变很低。”虽然不是很专业,但是对我们有极大的教育意义。

现在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却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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