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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从小到大一路走来,我有经历许多的事情。但是令我印象最为深刻、最为后悔的事情,还要数那件事情了。
还记得那是一个春日的傍晚,妈妈给了我十块钱,让我独自出门去买草莓。我高兴极了,走进菜市场。此时的天空是那么湛蓝,空气是那么清新。我来到草莓摊前一一问价,可摊主们都像商量好似的,全是五元一斤,真让我左右为难。这时,传来一个细小的声音:“小姐姐,我卖四元五角。”我闻声望去,只见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小姑娘,扎着两个麻花辫,一双大眼睛里透着期盼、忧伤的光。我试着说:“我买一斤。能再便宜点吗?”小姑娘想了一会儿,回答道:“那就四元一斤吧。”开始称了,我趁那位小姑娘不注意,多拿了五六个,放进口袋里。接着,我付了四元钱,便匆匆离去。一路上,我高兴极了,这少付的两元钱我买什么好呢?是贴画、笔记本还是零食?我边走边想,心里美滋滋的。
“哎!这个卖草莓的小姑娘真是可怜。”“对呀。她的爸爸早就去世了,妈妈也残疾了,家里就靠她一个人卖草莓维生……”远处传来两位老奶奶的谈话声。我一听,顿时羞愧不已,快步走到小姑娘的草莓摊前,想把少付的两元钱还给她,可是那位小姑娘的身影却早已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了。
我失落极了:就为了那两元钱,我竟然不惜欺骗那位可怜的小姑娘,竟然失去了做人起码的原则和道理,何况那位小姑娘又这么善良!而那两元钱对于我来说虽然微不足道,可它对于那位小姑娘来说,就是一天的生活费啊!为了两元钱,我竟然变得这么可耻!
这一件后悔的事,发生以后。我非常的后悔,只是我再也无缘见到那个卖草莓的小姑娘。可是,现在的我,只要经过那家菜市场时,我都会觉得心里很后悔,很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