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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三驱以为度。”万物之间皆有度。只有不超过这个度,才能繁衍昌盛。同样,我们人类生产生活中也存在着这个“度”,使得我们人类能够和睦共处,欣欣向荣。 “适可而止,过犹不及。”我们的生活中便存在着这个既无形又有形的“度”,它就是法律。因为有了法律的规范,奸邪作恶之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处分;因为它的存在,使得善良诚实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答。
法律是美好生活的保障是公正公平的前提。 歌德说:“世上有两种和平的暴力,一种是礼貌的,另一种便是法律。”但有的人却认为钱是万能的,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于是乎,一个个原本淳朴厚实的心灵受到了利益的熏陶后,变得自私、狭隘,他们为了金钱不惜择取一切手段,于是,一个个贪官、小人就这样诞生了。可是万能的钱在法律面前失去了能耐,一个个贪官污吏的下场可悲可耻同时可笑,像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原重庆司法局长、党委书记文强等一批批贪官,纷纷落马。在铁面无私的法律面前,他们显得那么肮脏、渺小。法律的存在是源远流长的。它贯穿了整个人类的历史。因为它的存在,人类社会才会历经沧桑而不衰,傲然屹立于自然之巅。但在古时候,法律也会犯一些错误。执政者的专政、暴政,使得法律成了他们的工具,使得法律助纣为虐。但毕竟瑕不掩瑜,因为法律的存在,社会变得和谐安宁,人人得以安居乐业。社会也快速的向前发展着,科技也因法律的存在而停不下进步的脚步。法律,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即使美国打着人道主义的幌子,公然轰炸南斯拉夫;因为所谓的“核问题”驻兵伊拉克,但是在国际舆论和法律面前也照样理亏,贬评如潮。即使美国在强大,在法律面前也是人人平等。我们的周总理有一次坐车到政协礼堂开会,司机违反交通规则,被民警拦住,民警批评了司机几句,迟迟不放行,眼看开会的时间就要到了,随行人员急了,想去和民警说明情况,对此周总理严厉地制止说:“这怎么行!法律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法律。总理带头破坏了法律,便是破坏法制。”一个大国的总理尚能带头守法,我们难道不更应该遵守法律吗? 法律是我们幸福生活的保障。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尊法守法、学法护法,共同建造一个更美好、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