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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以前有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再喜”。
它是一条狼狗,从表面看上去,棕色的毛里交杂着一点黑色的毛,显得……反正那种感觉是说不出来的。
以前,我在王秀中心小学念书,每天回家后,第一件做的就是放下书包找它玩,就这样,它成了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玩伴。有一天,我放学回家,也像往常一样,想找它玩,可是怎么叫也没把它叫出来,我很着急。我站起来正想回去做作业,惊奇地发现再喜正乖乖地躺在离我几米远的地上。哈!它就是这么爱恶作剧。
我扑了过去,用手轻轻地抚摸它的头,也不知道为什么,它总是喜欢把头向上抬。我跟它玩得无聊了,就教它跳跃、敬礼等等一些简单的动作。呵!过了不久后,它竟然学会了好多动作!我首先叫它给我表演“敬礼”。我先做了一个样子,它好像明白了似的,也先抬起了两只前脚,右脚又微微抬起,这样就成了一个敬礼的动作。我还叫它跟我握手。它先举起左前脚 ,我跟它握了一下;握完之后,它竟不知所措,又举了一次左前脚,我“噗哧”一声笑了,然后又碰了一碰它的右前脚,它才慢吞吞地伸出右前脚。通过那次,我不得不承认狗是很聪明的动物。
大家都知道,狗最喜欢吃的食物是肉骨头和粪便。说起粪便,我们会觉得恶心,但为什么会成了狗的美食呢?这我也说不清楚。
狗,它是主人忠实的仆人。它不管它的主人是否富裕,只要让它吃饱喝足,也就心满意足了。
我忘记是什么时候的星期五了,我想去找再喜玩,出乎意料的是,它被卖了!!!我非常伤心,听说卖给了渔家。我现在真想去看看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