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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莽丛林,唯我独尊。血色藤蔓,天地惊魂。万兽瞩目,我来称霸。没错,我便是丛林之王—豹。森林,是虎的地盘。而丛林,就是我豹的天下。豹的身体矫健,反应灵敏,一招败敌。并且我拥有锋利的爪子,机警的头脑。如闪电般的速度和惊人的耐力。锋利的爪子是我的骄傲。
众所周知,我豹子与老虎都是猫科动物,而我们豹子有些地方却比老虎强。例如爬树,这便是我爪子的功劳。俗话说:站得高,看得远,我站在树上,自然的就能看到远方的猎物。再悄悄潜伏过去,用爪子出其不意的抓住动物的喉咙,轻轻一捏,哈!早餐有了。能抓住猎物自然少不了我那机警的头脑,惊人的耐力与速度。人类的书上说过:“豹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动物。”却不知道我们的耐力与头脑也很惊人。在捕捉猎物时,我们通常以出其不意的获得胜利。
那一次,一群不幸的鹿群被我盯上,我悄悄的跟踪着他们,了解到了他们每晚休息的地方,早上习惯去的池塘与习惯去吃草的地方。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我准备行动了。我在草上打了几个滚儿,用青草的味道来掩盖我身上有些血腥的气息。我叼着一束青草悄悄的靠近鹿群,果然不出我所料,那只当“哨兵”的鹿站了起来,四场张望着,然后“意外”的发现了我,前面叼着的青草,他闻了闻,我身上的青草味道足够让他判断错误,事情按照我的预想发展,“哨兵”趴下了,我慢慢靠近,趴在不远处,尽量放松呼吸,不被发现。等了近乎一夜,天蒙蒙亮,我早已饿的潜心贴后背,我悄悄的向一头母鹿爬去,吐掉青草,张开嘴向母鹿咬去,母鹿已经醒来,刚要叫,却被我嘴里的血腥味熏的晕头转向,软弱无力的被我拖走吃掉。
我是豹,是丛林之豹,是速度之王。我是豹,唯我独尊,天地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