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见闻之二那次读让我惊叹不己_350字

时间:12-23编辑:佚名 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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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血证”。看完之后我感到十分惊叹。

这篇文章讲的是法医血液学,里面说血液学在飞速进展中,从原来的血性检测到现在的DNA测试技术,中间有很多进步。不过DNA也是近年研制的,原来我以为很早就有了DNA,谁知是1985年才有一个英国科学家发明出来。我们要感谢这一技术的建立,它实现了法医鉴定技术的飞跃。

在这篇文章中写到血液分析在许多犯罪现场的重建方面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例如美国辛辛那提市一位著名的医师看上去很像死于自杀,但从他手上溅出的血液和躺椅上的血液暗示这是一桩谋杀案,通常情况下,通过对不同形状的血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许多有用的信息。

文章主要讲在许多大案中,血液可帮了调查案子的大忙,在人们愁眉不展的时候,发现了一滴血迹,这个大案就顺着这个血迹一点一点摸下去,大案就解开了,不要小看这一滴血,它的作用可大着呢!

以后,法医血液学肯定会有更大的进步。

这篇文章我百看不厌!!!

怎么样,“血证”这篇文章不错吧!它让你们知道了,血液也是会“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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