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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一场家庭的内战又要开始了,这都是电脑惹的祸,最终还使我成为了这件事中的被告。这可爱又可恨的电脑啊!
一、关于每天玩电脑的问题。
原告(老妈):因为女儿玩电脑的时间太多了,并且很多时候都是玩一些游戏,这个不但关系到了视力,还关系到了学习,我不同意她干这种对自己百无一利的事情。
被告(我):唉!我的老妈呀!我开电脑又不是一定就是玩游戏,我大多数时候都是查资料用,再说电脑并没有那么多的害处嘛!还可以增长知识哩!我有的时候是上学习网,当然我有的时候也会玩一下下游戏,但是只是放松一下了,并没有那么多的害处啦!
法官(爸爸):双方说的都好像有一点道理,现在宣布:减少被告用电脑的时间,每次玩电脑的时间控制为30分钟。
我的画外音:(这不是在坑人吗?开电脑和连宽带5分钟,上网查资料又得5分钟,就这样5分钟5分钟的下来,30分钟不就没了。算了算了,不说了,反正比不准摸电脑要强一些。)
过了几天,家庭的内战又开始了,是下集。
二、关于约定时间已到,可不关电脑的问题。
原告(老妈):虽然我以前和女儿有过约定,就是玩电脑的时间,但是女儿并没有认真遵守,而且还是已个十足的聋子。到时间时,我在外面大喊大叫,她就是对你不理不睬,直到我把门推开,对她耳边使劲叫,她才如初梦般醒来对我说:“老妈,你刚才叫我了吗?是不是时间到了,再给我五分钟,五分钟一定下来。”
被告(我):这也不能全怪我,你叫我的时候,资料刚查到一半,所以我只好装做没听见,为自己争取一点时间啦!有时候正在玩一个小游戏,正在精彩之余,你就叫我,真扫兴!
法官(爸爸):这就是被告的不对了,既然规定了时间,就应该遵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时间。
一场家庭小纠纷结束了,这都是电脑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