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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我告诉你一件事,我正在给家里“打工”呢!这在国外不值得一题,可在国内算得上一件新鲜事啦!前些日子我和爸爸签了一个合同,合同的内容是这样的:甲方在家里涮碗,每月10元钱;倒垃圾,每月6元钱。(甲方:逄海英乙方:校栋)签了合同后,我可高兴了,因为我可以用“挣”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我沉浸在欢乐之中。谁知,苦日子还在后头呢!起初的一两天中,垃圾和碗都不多,我轻轻松松地度过了两天。我天真地认为“挣钱”原来这样简单!于是做起了买东西和去滑旱冰的梦,恨不得马上到月底领“工资”。又过了两天,垃圾堆满了筐,碗堆满了池子,可我仍象以前一样不想干,便装作视而不见。妈妈忍不住说了:“‘打工者’,你看怎么办呢?”我无奈,只得戴上围裙,把手插进油腻腻的水中,用洗洁精小心翼翼地把碗刷干净。冬天时,水好凉,可我必须坚持刷碗,这时我觉得挣钱好苦啊!一次,我不小心把中指划上一道口子,怎么刷碗呢?我机灵一动,带上橡胶手套,忍住疼痛,又把碗刷干净了。唉,干活挣钱可真难啊!还有倒垃圾,我得在上学前挤出一点时间来,拎着垃圾,跑到那垃圾箱边,用力把垃圾扔了进去。一次,垃圾袋不结实,不小心滑破了,垃圾洒了一地,我只好返回小屋拿了笤帚撮子打扫干净。这回儿,我更体会到了挣钱的难处。终于等到月底了,我支出了工资,虽然16元并不算多,但这可是我的“血汗钱”呀!通过“打工”,我知道了家长既要上班又要干家务的难处,同时挣到了零花钱,真是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