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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治,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个教师。
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个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引以为戒吗?再看看社会中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律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们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律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律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社会,而法制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让我们谨记“法在我心中,我与法同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