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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的时候出去送货,走出楼道就看到了它,一只棕色体毛的猫,不用猜,就是只野猫了。
记得刚搬进这个小区的时候,就发现了有很多猫,当然是野猫了,因为从没有人去管它们。它们的生活就是依靠那些每个楼前的垃圾桶。我从前的文章中提到过,这个小区里面有很多富人,扔的东西当然也是富人特有的。于是,养活了那么多的猫。记得原来物业工程部的一个人,大约只有17岁,现在不知道他去哪里了,只是那年记得他经常来过买东西。那年过年的时候他从超市买了50斤排骨留着大年夜吃,由于没有冰箱可以放,他就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藏了起来,那年冬天很冷,外面的温度差不多能是冰箱吧!可是,到底是人的脑子好用还是夜猫的鼻子好使呢?答案是后者,那年的50斤排骨在二十九的晚上,被野猫找到了,排骨几乎只剩下骨头,那个人呢?从此再也没有干过那种蠢事。我到底是在怀疑,为什么那么冷的天气,夜猫不会冻死呢?野生动物也许就是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吧!
其实看到那只野猫我想到的并不是小区当中的其它猫,这是后来才想到的。首先想到的,是青岛大学泓五楼下的那几只野猫。相比于这只棕色夜猫,青大的野猫还真是瘦。它们经常出现在那个位置,我猜是为了食物,因为泓五楼下有片扔垃圾的地方,学生大部分是很浪费的,比如,有的人会去超市买来火腿肠给它们吃,或者吃剩的饭。有一次,我看到几个人拿了一包东西,原来里面是一个酱鸭子,呵呵。。。很多人都吃不上呢。
野猫,更容易让人联想到野狗。现在北京很多养宠物的人都给宠物上了户口,那么那些没有户口的人看来真的猪狗不如啊。在郯城,野狗其实很常见,受伤的野狗也很常见,大部分是断了腿的,少部分可能会是烧伤烫伤等等,这就是野生动的环境喽?呵呵。。。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活熊取胆,现在也没有了音讯。至于后话呢?像宪法学老师说的一样吧,社会主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