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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日前,市征兵办公室主任、新乡军分区参谋长殷明全大校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今年征兵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全面实行网上征兵。从今年开始,所有应征青年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全部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实施网上征兵。二是修订了部分体检标准。比如男性和女性适龄青年身高分别调整为160cm和158cm以上;男青年体重标准调整为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标准调整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等。三是改革了政审办法及程序。将“政治审查”改为“政治考核”,取消了“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和应征公民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兄弟姐妹的配偶进行政治考核的要求,明确了对出国(境)人员政治考核和跨区域协查的承办机构和办法。考核程序简化为辖区公安派出所、县级征兵办政治考核组“二个审批层级”。四是调整了女兵征集对象范围。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五是拓展了应征地范围。将应征地由户籍所在地向经常居住地进行了拓展,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六是改进了定兵方法手段。今年,军区研发并在鲁豫两省推行“定兵辅助决策系统”,综合排序择优定兵,解决人为因素干扰和适龄青年挑部队挑方向问题。
问:我市今年征兵工作具体时间怎么安排?
答:今年征兵工作从4月10日开始,大体上划分为五个阶段:6月30日前为征兵准备和兵役登记阶段;8月5日前为宣传报名阶段;8月6日至25日为体检、政审阶段;9月4日前完成定兵公示;9月5日开始新兵交接起运;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
问: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问:今年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国家对义务兵及家庭在经济上有什么优待?
答:适龄青年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军队及当地政府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确保经济上不吃亏。主要享受四项:一是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部队保障,义务兵第一年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月津贴6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二是优待金。无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服义务兵役期间,义务兵家庭每年都能领到6000元~1.3万元不等的优待金,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三是退伍就业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除有退伍费外,还有自主就业补助费,国家发给义务兵两年9000元,服现役年限越长补助越多。我市将再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义务兵每服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四是学费补偿金。国家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含大学往届、应届、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偿,大专毕业生最高补助1.8万元,本科毕业生最高补助2.4万元,在校大学生和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退役复学每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学费资助。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普通青年入伍的优待外,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国家对大学生应征入伍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优先参军政策。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二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经全国统考录取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三本以上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不超过29周岁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三是考研升学优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四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五是大学生按非农业户口征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生(含毕业班学生)全部按非农业户口征集,入伍时发给非农业《入伍通知书》,享受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六是就业安置优惠。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时,享受考试笔试成绩加分、安排专门比例定向招录等优惠政策。
问: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报名应征吗?入伍后能否保留入学资格?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答: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批准入伍后,可持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到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与录取高校共同审核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凭相关手续到原录取高校办理入学。
问:具体的报名办法是什么?
答:所有应征青年必须于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进行报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其他青年只能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
问:今年在推行征兵工作“阳光作业”上有什么要求?
答:各级征兵办公室开设征兵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实行封闭式体检,一次性完成所有体检内容;实施政审集中办公,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坚持军地各方集体参与定兵,确保公正公平。走访调查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由不同单位的2人至3人共同实施。基层推荐对象、初检初审合格人员、体检人员、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定兵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定兵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军地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征兵工作,对弄虚作假、乱收费、索贿受贿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征接兵工作有专项经费保障,应征青年报名、体检、被装、办理相关手续等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征接兵人员单独家访或要求到其住所约见的,应征青年及家长应坚决予以拒绝,并进行举报。军分区纪委电话:0373-6672125,市征兵办公室纪检组电话:0373-6672900、1366373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