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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征文
我们是祖国的明天,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是祖国的希望,从小就接受法制的教育,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即使是这样,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不懂法律,或是知法犯法呢?甚至,有些人从此就掉进犯罪的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记得听别人说过:“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老师告诉我们:“要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教科书上写着:“遵守法律是公民的基本准则。”父母告诉我们:“不要做坏事。”这些,就是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我们的法制教育。
如果我们都了解法律,而且严格遵守,社会上就不会出现这么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近来,昆明暴徒事件震撼了许多人。在惨遭杀害的人中,有多少未成年人?孩子们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更需要法律特殊保护。而暴徒们却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故意制造社会动乱,反对法律的。如果这些人尊重法律,尊重生命,不践踏法律,不藐视法律,就会对事情的结果进行认真思考,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他们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 未成年人犯法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大多数未成年人犯法,是因为法律意识薄弱,或是漠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应承担刑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神圣,绝对不容任何人去随意践踏。
想想看,这些少年犯,本处于花季年龄,却最终被囚禁在高墙内,失去了应有的自由和活力,这便是触犯法律应受到的惩罚。还有的孩子认为,反正我还是未成年人,不会被处以多大刑罚的,这便是知法犯法。触犯法律,无论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对社会,家庭,个人,都会带来很多的危害。
我们的国家,国力在日益强大,法律在愈加健全,社会在更加和谐,这些都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人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国家最大,最高的规矩。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更何况,我们还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所以,我们就更要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提高法制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篇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征文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等关于严禁酒后驾车的警示语,在街边马路两旁,小区门口,比比皆是的悬挂着,它在提醒每一个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道路交通法》规定,饮酒未到醉酒程度,驾驶机动车辆,处驾驶员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200~500元的罚款。往往有一些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贪恋一杯酒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就在我身边就有一位,他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没有闯出大祸,但是有一次把他吓得够呛。也足以警示我们。我爸爸算是个“小酒鬼”吧,每顿饭前他总是习惯的拿出酒杯,酒量不多,一瓶啤酒而已,拿“酒”经沙场的他不算多,毛毛雨,弹指吹灰之力,刚好:那天晚上,他在家里喝完酒,有人打电话让他出去办点事,老爸就驾驶着摩托车一溜烟的出去了,不一会儿,爸爸突然回来了,看着他气喘吁吁,脸色煞白的推门进来,我和妈妈满脸疑惑。爸爸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把我吓死了,我骑车快到新华路的时候,看见路口停满了警车,我差点撞枪口上了。”看着爸爸那副快要瘫倒的神态,我和妈妈哧笑了出来。“叫你平时不要酒后开车,你就不信,这次把你吓破胆了吧,幸好没出事,万一有点事怎么办,为了你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劝你从今以后少喝酒,要开车绝对不要喝酒。”,妈妈一本正经的对爸爸说。我在旁边也听得直点头,爸爸坐在那里手还断断续续的拍着自己的胸口,一声不吭,我估计这次真的把他给吓怕了。
自从这件事以后,爸爸很少喝酒,及时喝了点他也不开车了。酒后驾车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啊,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驾驶员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篇三: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征文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但是怎样才能保护我们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呢?我们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你有那些权利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优先救护未成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来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中举行“专长文艺演出”。大家欢乐的跳舞,沉浸在美妙的乐曲,突然浓烟四起,火光冲天,一个官员大喊道:“大家都坐下别动,先让领导走。”796名来自全市15所中小学的师生的生命别烈火所吞噬,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其中288名中学生陷入火海中,修订后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的“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儿童犯”。对儿童优先特殊的保护原则是:对儿童的权利、包括生存、受保护参与和发展权利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下都应把儿童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
你也享有隐私权:虽然我们年纪小,但也有隐私权,你可以告诉父母:“不可以翻我书包,不可以#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http://www.gkstk.com end#看我日记,也不可以把我的事情告诉他人,还不可以拆开我的信,也不可以神神秘秘的跟着我。”我认为现在大多数家长都有这种现象,这样一做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二孩子就会感到大人不信任自己,也没有给孩子一块能自由发挥的天地、三大人没有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交流,营造一种朋友关系。
打骂虐待孩子是违法行为,大人们经常以孩子身上发生的芝麻大的事情非打即骂,甚至虐待孩子有的以感情不好孩子就成了“出气筒”,还有的人们无缘无故的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活动自由、凌辱人格、赶出家门。这样的行为侵犯了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形法》第26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止绑架和拐卖:为了防止遭到拐卖和绑架,小朋友们一定要慎重选择交往对象,与不了解的人不打交道,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保持警惕,不轻信其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不要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家、亲属和个人爱好、信息,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外出期间,把自己要去的地方告诉家人,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
只有大家都了解法律,懂得法律,遵守法律,社会才会安定和谐。祖国花朵才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