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宁波随迁子女高考政策,及高考条件高考就学制度

时间:11-13编辑:佚名 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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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46号)精神,小编收集了《最新或2022(历届)年宁波随迁子女高考政策,及高考条件高考就学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便大家查阅。因新政策尚未颁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最新或2022(历届)年宁波随迁子女高考政策,及高考条件高考就学制度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江参加异地高考的政策,定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开始实施。

  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学生需要从高一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浙江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过高中电子学籍注册;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考生同时要符合浙江省高考其它报名条件。

  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浙江省籍考生相同。

  在网上报名后,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到就学高中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其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与浙江省户籍学生享受同样政策待遇。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父(母)确在海曙区有相对稳定职业,持有一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通过年度验照);

  (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父母双方暂住在海曙区1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宁波通过建立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逐渐摸索出了一套用足、用好经费的经验。

  2006年起,宁波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逐步免除了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2007年,宁波开始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适龄儿童共同成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环境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助学行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规范管理五项行动计划,逐步建立起随迁子女学校设施设备和生均经费补助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补助制度等。

  通过实施五项行动计划,统一了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配合、支持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的认识,为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地公共教育体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宁波除了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外,还设立引导性专项奖励经费,积极扶持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重点用于学校食堂升级改造、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学校改造等方面,并向接收随迁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学校倾斜,与学校规划布局相结合,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

  从2007年起,宁波市本级财政性教育经费安排800万元设立了引导性专项奖励经费。这一举措强化了考核奖励作用,改善了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办学条件。最新或2022(历届)年年底,宁波市119所随迁子女学校都通过“平安校园”达标评估。最新或2022(历届)年年底,90所随迁子女学校通过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

  如何保障机制运行

  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的建立,需要汇集各地经验,完善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钱随人走”的随迁子女就学状况动态监管全覆盖和全程跟踪。

  加大中央教育转移支付投入,建立健全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经费增长机制,逐年增加教育经费中央转移支付比例,保障中央教育转移经费稳定来源和逐年增长,有力解决流入地政府教育经费缺口问题,并逐年提升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加强流入地市级政府教育财政统筹,重点倾斜、集中投入,将经费用于急需投入的领域,并强化引导性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发挥引导性作用。

  建立规范有序的教育经费审议拨款机制以及教育财政拨款的追踪问效、动态管理和公共监督机制,强化对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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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获悉,最新或2022(历届)年财政部将以学籍信息管理为基础,探索建立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化解随迁子女异地就学的经费困局。

  这有利于进一步解决随迁子女异地就学问题,提高流入地政府教育财政统筹能力,提升随迁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水平。

  经费携带如何实现

  宁波随迁子女入学具有学生规模较大、流入区县集中等特点,这在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统计显示,宁波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人数为26.43万,其中初中5.26万,小学21.16万,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39.31%。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共21.49万,占总人数的81.31%,接纳人数为全浙江省之最。

  此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学校共有119所,其中公办51所,民办68所。随迁子女就学对流入地城市的教育格局、经费、土地、校舍和师资等资源承载能力形成极大的挑战。

  目前,中央财政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的建立,可以推进中央财政从“以奖代补”过渡为专项转移支付,从而建立随迁子女教育经费投入分担机制,有利于提高流入地政府解决随迁子女就学的积极性,有效破解随迁子女的教育经费困局。

  从操作基础来看,浙江省是全国首批实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试点省份,宁波也已经完成了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随迁子女就学状况动态监管和全程跟踪,为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搭建了扎实的财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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