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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民返乡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呢?农民工返乡做创业最新的有政策是指哪些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农民返乡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指南
1. 放宽准入条件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都应鼓励返乡创业者进入,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在符合城乡规划、市(镇、村)容、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创业者以租借商业用房和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生产经营场所,供电、供水等部门应给予支持。
2. 落实创业用地
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减半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规费。
3. 个体经营优惠政策
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证照办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对返乡创业人员手续合法、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设立登记申请优先办理,当场核准、发照。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现行政策规定应缴纳的各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按最低限额标准减半收取。
4. 创业优惠政策
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场地,进入园区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园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5. 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把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要按规定享受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优惠政策。
6. 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且经调查核实无应纳税所得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若有重叠,则按最优的一项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7. 信贷优惠政策
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返乡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可根据资产状况和诚信度,对返乡创业农民工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并根据信用等级发放信用贷款。积极探索用土地流转经营权、商品林权、农房、农业生产用房等作为抵押担保方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贷款。
8.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咨询电话:57616078)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小企业最高可申请100万元,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程序:进城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凭工商、税务、公安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属的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返乡创业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劳务经纪人还需提供经纪人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农民工回乡创业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放宽准入条件: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清理、取消不利于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规定。凡是国家法律规定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领域,都应鼓励回乡创业者进入,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
(二)享受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把回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享受县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回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享受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三)工商优惠政策:农民工申办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并不再进行年度检验;农民工回乡从事农村个体经济活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并从发照之日起三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农民工申请设立农村经纪企业的,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对农民工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实行备案管理,免除工商登记,免收各种工商行政管理费。
(四)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创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回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且经调查核实无应纳税所得的,不征个人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若有重叠,则按最优的一项执行,不重复享受。
(五)用地优惠政策:①对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涉及经营场地的,有关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条件可适当放宽。外出农民工回乡从事生产经营需占用土地的,固定资产规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只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供地政策,县国土局优先审批建设土地。②从事规模化养殖业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涉及的行政性收费除中、省政策性收费外,其他按最低标准收取。③开发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经营年限可放宽到50年。承包林地的,经营年限可延长到70年。在承包期限内,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并可依法转让、转包、出租、入股。
(六)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①各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民工成功就业,县劳动部门给予每人15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②各定点培训机构对回乡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培训的,县劳动保障部门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培训补贴,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8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每招收1名农民工,县劳动部门给予企业不超过1000元岗前培训补贴;③进城求职农民工经过各类职业培训,并通过初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每人15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④对农村“零输出”家庭实行“四免一补”,即免培训费、职业介绍费、技能鉴定费和单程交通费,并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费。
(七)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①完善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对回乡创业农民工按国家规定政策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区域间流动,养老经办机构要及时按规定为参保人员转移养老保险关系。②回乡创业农民工子女可就近入学,取消就读地域限制,并免收借读费、转学费。③对回乡投资规模大,安置就业人员多,在社会上影响好的农民工,可给予政治荣誉,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农民工创业前为何要参加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即“创办你的企业”(简称SYB)培训。它面向有创业梦想,并确定打算创办一个新企业的人。培训目的是让有创业意愿的人自己来演练实施开办企业的各个步骤,完成自己的创业计划书,政府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帮助返乡农民工创建有生存能力的微小企业(或经济实体)。它是创业者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前提。因此,返乡农民工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前必须参加县上举办的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