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青海省低保补助标准及申请低保的条件规定

时间:11-18编辑:佚名 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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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专项行动计划,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作为,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共同对全省贫困家庭进行精准识别,截至目前,全面完成52万贫困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年初下达城乡低保省级补助资金6.5亿元,从元月份计算补发,已全部发放兑现到位。

    今年上半年,省民政厅先后下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各县市民政部门进一步严格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包村干部和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及时了解低保家庭经济财产变化情况,对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后,已摆脱贫困的低保家庭,及时调整退出低保,实行脱贫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400元/年提高到2970元/年,实现低保标准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并协调财政及时下达城乡低保省级补助资金6.5亿元,支持各地对全省贫困家庭进行政策兜底。

    在全额资助农牧区低保对象参保参合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重大疾病门诊治疗费用救助和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救助上限分别提高到1万元和5万元,让贫困群体摆脱小病扛、大病拖的困境,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临时救助程序,做好救急难工作,将救助上限提高到2万元,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专项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户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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