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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注重视,棚户区拆迁改造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实施着,这项利民之举,不仅改善了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美化了市容市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因贫富差距过大造成的社会深层次矛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然而在这一民生工程的拆迁改造过程中存在严重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职务犯罪案件频发,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致使局部地区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关系紧张,集体访、越级访问题突显,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党和政府更加关心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强调,棚改寄托着千万住房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希望,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和抓手,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棚改放在民生工作的突出位置。让改革开放的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棚户(旧城)区改造,就是地方政府尽可能的让利于民、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让老百姓有利可图的具体表现。所以说,这既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发展工程,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一举多得的作用。
然而,在城区西关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监管缺位,评估不实、补偿标准不一、安置分配不公、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借贯彻实施棚户区改造政策,侵吞国家资金、侵蛀群众利益、侵害群众权利、大发横财之事触目惊心;部分工作人员与他人相互勾连,暗箱操作,收受贿赂,虚报冒领。从而导致部分世代居住生活在西街,无依无靠的老住户切身利益被严重侵烛,分食、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害;国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朔城区西关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评估、补偿、安置工作中,明目张胆、弄虚作假、肆意敛财之事严重:
世代居住于朔城区西街村民卢有德一家,有位于红市街六号一处占地面积660余平方米的院落,其中有正房六间,前院三间(宽10·7,长6米),后院三间(宽10·7,长11·35),西房(宽4米,长3·5米),东房(宽4米,长7·6米),南房(宽4米,长3·5米),后院面积宽为 10·05米, 长 11 米,前院面积为 宽10·05米, 长 14 米,出路面积为2·5米,长30米;大门宽1米,长4米,合计面积6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