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监督的建议对策和有关制度

时间:10-04编辑:佚名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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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作为基层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不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探索创新基层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的党内监督方式,让党内监督的威力在基层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

  在新的形势下,部分机关党员自我约束力减弱;部分农村党员外出多、流动大;还有一些其他领域的党员,身是共产党员,心却离党越来越远,混同于一般群众等情况,对党组织各项制度落实,尤其是党的监督制度落实,在时间、空间上造成了监督难、落实难,一定程度上减弱监督制度的约束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党委、纪委监督不够有力。主要表现为: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对党内监督制度的内容和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它们是可有可无的规范;认为党内监督只对上负责,上面抓得紧就落实严,上面要求少了,就懈怠;极个别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将党内监督制度视若“摆设”,片面认识这些制度只是对一般同志的监督。

  (二)党员监督难出效果。党员在强化党内监督中应当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但当前不少党员党内监督意识不够强,集中表现为:一些党员对党内监督制度的内容和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它们是可有可无的规范;有些党员只对上负责,把上级领导的话当作“法”,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将党内监督制度视若“摆设”,对自己有用的监督制度就为我所用,否则搁置一边。

  例如,在党内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实践中,存在党、政正职哪一方强势,则其他成员就偏向强势的一方,而无法真正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决策时,部分党员干部出于自身利益需要或担心得罪强势领导,对其提出的不正确、违背议事规则、不符合原则,有失公平公正的意见或决定,不愿也不敢提出质疑和反对的意见,使民主集中制名存实亡;部分党员发现党内一些问题时,想实施监督,但怕得罪人,怕受打击报复等,而不去监督。

  (三)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当前,党内监督制度在内容上显得空泛,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针对性。为落实中央或上级的相关监督制度,部分单位仅依靠个别或少数人员,以上级的监督制度为蓝本,依葫芦画瓢,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由于缺乏针对性而显得高、大、上,如中央反复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但相关部门对其执行权、审批权、任用权和“隐性权力”等并未出台针对性的法规,故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二是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定。

  一些制度特别是某些实体性制度缺乏程序性规定,其处理办法也不明确,结果发生扯皮或推诿,甚至制度颁布后,无具体职能部门去监督执行。如《党章》是党的根本准则,但对不遵守党纪和违反党章的行为却没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定,使得其对党员的监督不同程度弱化和虚化。三是部分单位为应付检查而制定的制度,多为照抄照搬其他单位的制度,空洞无物。四是留有余地的制度。一些单位在制定党内监督相关制度时,怕给自己惹麻烦、给基层找麻烦、给领导添麻烦,往往留有余地,使制度成为“空壳子”。

  (四)监督渠道不畅通。普通党员由于没有充分的知情权,对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导致他们想监督而无法监督。而相关制度监督部门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督顾虑,担心制度监督太严了,党员干部受不了,上级领导嫌自己工作太死板,而时常通融、照顾、迁就和退让,使制度监督无力。监督方式欠科学。

  党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干部任前公示等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实践中在部分单位只是走形式,其班子成员彼此起不到监督作用;民主评议结果往往不对外公开;一些组织部门很少向党员群众反馈干部任前公示后的情况,让党员群众觉得公示只是个形式,从而影响党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加强党内监督的建议和对策

  当前,应当针对党内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党委、纪委要落实好“两个责任”,驰而不息抓好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党委和纪委在党内监督中,也要落实好“两个责任”,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配合,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先,要加强规划。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承担起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真正以长远、全局和战略的眼光,做好监督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工作。其次,要强化党委和纪委及各职能部门的责任。

  各级党委和纪委及其职能部门要担负起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直接责任,需就制定的制度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党内监督制度;要把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中,列为职能部门及其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其三,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要形成纪委指导,党委领导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统筹协调机制,从而实现党内监督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和配套。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监督体系。

  (二)采取得力举措,增强党内监督意识。党内监督意识是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增强全党党内监督意识,首先要筑牢思想基础。坚持思想教育先行,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认识到监督制度的内容和价值,认同党内监督制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划出思想上的红线、行为上的界限,遵规守制,严格以党内监督制度来规范思想和行为。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认识到履行党内监督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源于党员内心的信仰与行为习惯,要强化党章意识,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要把党内监督作为制度建党、治党,作为管党强党的治本之策,扎紧党内监督制度的“笼子”。

  (三)切实站位全局,把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好。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党委和纪委重任在肩,责无旁贷。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标志着我们党确立了制度监督的党内监督模式。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它的颁布实施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与此同时,一系列相关制度法规的颁布施行,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初步实现了由被动防御向主动进攻转变、由权利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值得注意的是,真正的制度监督,不仅仅是监督制度的设计和修订,而应当通过加强整个制度体系建设,解决因制度本身的矛盾、冲突、缺陷而导致权力滥用与错位的权力监督方法。

  (四)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运用好,畅通党员监督渠道。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但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缺乏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的勇气,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要使党内关系正常化,党员监督渠道畅通,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对批评意见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真正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加强党内监督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把民主生活会作为领导干部政治体检的有效手段,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就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推动党内监督经常化、长效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强化党内监督要增强实效性,实现常态化并形成长效化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内问责机制是党内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内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性作用。当前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完善党内问责制度规范,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党内问责机制长效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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