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军队制度改革最新或2022(历届)消息

时间:09-25编辑:佚名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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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秋时节,来自陆军机关、军以上单位和直属院校的百余将校齐聚一堂,专题学习习主席视察陆军机关时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新型陆军“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等重大问题,学系列讲话、听辅导报告,开展深入调研、组织交流讨论。

  从作战部队指挥员到院校专家教授,研讨班联系实际研机析理、寻计问策,瞄准转型建设查找弱项短板、共商思路举措:能打胜仗是根本指向,改革是出路所在,创新是动力之源,法治是重要保障……共识在这里不断形成,力量在这里不断汇聚。

  “打赢是使命所在、价值所系。战场打不赢,转型等于零。”研讨中,聚焦能打胜仗推进转型建设成为热议的焦点。

  找准方向比努力更重要。只有真正搞懂未来仗怎么打,才能明白今天转型转什么、朝哪转、怎么转。外交部、中央党校、国防大学以及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的专家教授走上讲台,从习主席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讲到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从现代战争案例研判到信息制胜力、精确制胜力、体系制胜力等10种作战能力的具体分析,连续5天的学习让大家对“未来仗怎么打”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认识。

  “转型建设需要抓的工作很多,可以提出很多规划方案,但最终必须落实到能打仗、打胜仗上来”“让能打仗、打胜仗牵引战略规划,让战斗力标准贯穿于各项规章制度”……从小组讨论到大会交流,所到之处,记者发现,“战斗力标准”“胜战能力”被反复提及。

  领导指挥体制调整改革半年多来,彰显出巨大的优势和潜力,但新旧体制转换、职能任务调整、工作运行磨合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容忽视。

  军种和战区两条线穿过基层一根针,难免出现“工作撞车”现象,如不及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很可能影响部队建设发展。

  摆事实、析道理、商对策。“好体制需要好的运行机制。”研讨中,大家都有一个共同感受,必须尽快建立与新体制相适应配套的建设管理机制,处理好主建与主战关系,以战领建、抓建为战,加强与战区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形成权责清晰、正向互动、顺畅高效的工作格局。

  讨论中,许多同志谈到,陆军部队改革即将实质性展开,任务更加艰巨,考验更加严峻,各级党委要自觉当好引领官兵矢志转型建设的“排头兵”“贴心人”,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转型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没有创新就没有转型,陆军转型建设必须大胆创新。”研讨中,大家聚焦陆军转型建设面临的矛盾问题献计献策。

  创新,以什么为突破口?“部队建设的薄弱点就是创新的着力点。”不少带兵人刚刚观摩陆军实兵对抗归来,感慨良多:“必须把新型力量建设作为创新的重要抓手,加速推进陆军走向空中、走向海洋,向数字化、飞行化、特战化、无人化转型。”

  “转型建设是复杂系统工程,需要有创新举措来推动和突破。”陆军领导机构成立以来,陆军党委聚力推动“十大创新工程”,将其作为推进转型建设的领跑工程,写进陆军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如此,转型建设亦然。“转型建设是一场深刻革命,破解的是影响制约建设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必须在治军方式上来一次根本转变。”陆军领导的动员辅导令人警醒。

  “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才能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重要引领和保障。”研讨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要在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构建与新体制相适应、与各自职能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确保转型建设各项工作于法有据、有法可依。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法规制定了,重在执行。”大家在学习讨论中表示,只有让法规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不断增强推进转型建设的贯彻力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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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对贯彻军委改革部署要求,抓紧推进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必须深入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坚决贯彻军委改革决策部署,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立,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完善立法机制,规范立法权限,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为改革顺利推进、为强军兴军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明确,要着眼确保改革举措有效落实,确保新体制顺畅高效运行,确保部队始终高度集中统一、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抓紧制定改革急需、备战急用的军事法规制度,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制定完善联合作战法规、战备法规、部队建设管理主干法规、改革配套法规等法规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急需急用的法规制度尽快出台。

  《意见》明确,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全面清理现有军事法规制度,对不适应新的领导指挥体制和政策制度的,及时进行修改;对已被新法规取代和实际已经失效的,及时予以废止;对需要进一步明确执行要求的,及时作出解释。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对现有军事法规制度逐件进行研究,作出修改、废止和解释的具体安排,形成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最新或2022(历届)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工作。

  《意见》明确,适应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调整规范立法权限,中央军委制定军事法规,战区、军兵种、武警部队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军委机关部门和各级机关按照规定制定军事规范性文件;着眼构建科学统一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军事法规体系的层级划分和分类规则。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统一的法规体系建设要求,维护军事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军事法规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规范性。

  《意见》要求,各级要把军事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党委工程、主官工程,坚持党委负总责、主官是第一责任人,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推进落实;机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保障;法制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检查。

  《意见》强调,改革期间,各级要大力抓好军事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现有军事法规制度凡未明确废止的必须严格执行,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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