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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期,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标志着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正式启动。
赵辰昕介绍称,关于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单位范围为党中央、国务院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核心是“三个坚持做到”,即坚持做到分类推进。按照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两类,分别制定车改政策;坚持做到部门承担主体责任。文件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在改革中应承担主体责任;坚持做到从客观情况出发制定政策。
关于中央企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央企业车改实施意见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所属的中央企业。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即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核心是做到“三个针对”,即针对企业本身,分类分级施策;针对企业高管,明确范围标准;针对保留车辆,确保正常经营。
对于企业而言,车改固然要秉持节约原则,但也要差异化对待。对于垄断性国企,车改要能改则改,尽一切可能压缩费用。对于竞争性国企而言,不妨根据企业效益来进行挂钩。
2月17日,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争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车改革,企事业单位是另一个主战场。与行政机关一样,长期以来,企事业单位公车问题丛生,而且,由于监督的缺乏,预算的不透明,企事业单位公车问题许多时候其实比党政机关更隐蔽,更严重。此前媒体就曾报道,西安经发集团正处级干部每月车补5300元,是当地平均工资的5倍之多。
企事业单位的数量和人员规模远高于机关单位,所以它们的公车保有量自然是个庞大数字,车改若不能触动这一块,改革难言彻底。况且,企事业单位车改还与党政机关车改紧密相关,现实中,机关单位直接动用企事业单位的公车早已是家常便饭,企事业单位车改不完成,那就留下一个“后门”,或许会让车改功败垂成。
企事业单位的车改,远比党政机关要复杂。毕竟这些单位的情况各有不同,各种岗位设置异常繁杂。所以,这样的改革,绝不能一刀切,而应分类实施,灵活处理。
以事业单位为例,事业编的数量远远多于公务员,如果效仿公务员普遍发车补的模式,那么财政负担难免过重。所以,事业单位发放车补要严格控制范围,避免将车补变成变相福利。而且更多可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而非固定化补贴。
我们注意到,此次企事业单位车改意见也提到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也就是补贴并非泛滥的,而是针对一部分人。但“参改人员”怎么界定,这是个问题。对此,建议在单位内部公布“参改人员”甄别的标准,并公开人员名单、补贴金额,以确保公平。对于实报实销账目,也应定期公开账目,接受监督。
对于企业而言,车改固然要秉持节约原则,但也要差异化对待。对于垄断性国企,车改要能改则改,尽一切可能压缩费用。对于竞争性国企而言,不妨根据企业效益来进行挂钩——企业经营好,保留多一些公务用车,车补多发一些未尝不可;企业效益差,公务用车能砍则砍,毫不留情,车补能降则降,甚至一分不发都无可厚非。
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启动,意味着车改进入2.0时代。相比此前的车改1.0版本,车改2.0远远要复杂得多,波及群体也更为广泛。这样的改革,一方面要秉持分类原则,节约开支、应该尽改,另一方面,改革要避免“黑箱化”,将每个单位的改革方案全面公开,接受基层员工和外界监督,这样的改革才不至于成为少数人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