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会章程

时间:09-25编辑:佚名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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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会章程

  二、期末,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者,给予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单项奖学金的鼓励。

  二节学生会部门奖励办法

  一、期末,根据的工作业绩将格部门分为“优秀” “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等级。

  二、部门评定由秘书长组织主席团负责。 本办法可参照《长兴实验初中学生干部管理条理》执行。

  九条 学生会干部处分规定

  一、 学生会干部的处分主要包括警告、严重警告、免职。

  二、 思想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不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者,给予警告处理,严重者给予免职处理。

  三、 工作中,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给予警告仍我行我素者,给予严重警告,严重者给予免职。

  四、 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学生会例会、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临时会议无故缺席以及无故不参加本部工作一次者,视情况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两次不参加例会、学生会全体会议,无故缺席,或三次不参加本部工作,给予免职。

  五、 重大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给予免职。

  六、 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xx组织者,给予免职。

  七、 给予处分的学生会干部期末评定不能为优;严重警告及免职者,不能参加校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十条 学生会成员任职程序

  一、 学生会干部的任职,应在学代会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不召开学代会的份采取竞聘选举的方法。

  二、主席团成员的任职由团委、秘书处主持,其他部门成员可由主席团成员提名采取竞聘的方式选拔。

  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任职、免职程序

  一节 任职程序

  一、竞选(竞聘)成功后,将完整可行的工作计划上交秘书长。

  二、团委备案。

  二节 免职程序

  一、 学生会干部上级提出免职意见,并上交秘书长。

  二、秘书长委托主席调查核实,讨论决定将其除名并备案。

  四章 工作制度

  十二条 工作思想

  一、 永远争一。

  二、迅速行动,立即反应。

  三、团结、务实、高效、创新

  十三条 例会制度

  一、 学生会的例会主要包括: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干事例会、全体学生干部例会以及临时会议。

  二、各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布置各项工作及传达学校的各项决议。

  三、主席团例会为每半月一次,部长、干事例会为每月一次,学生会全体干部例会为每两月一次。

  四、临时会议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十四条 值班制度

  一、 值班人员由秘书处、主席团及各部长组成。

  二、值班应做好值班记录,上传下达,并参与讨论、决议当时遇到的学生会问题。

  三、有事不能到岗者,须事先向秘书长请假;或内部人员临时调整,不能空岗。

  十五条 活动制度 学生会实行活动审批制

  一:各项活动开展前,由负责人提交活动方案,分管主席通过,主席团讨论,决定活动是否开展。

  二、活动方案要翔实、可行(包括宗旨、意义、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经费预算、过程、所需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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