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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精选
州民政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新时期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紧紧围绕“为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民委党组、省委和州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出台《凉山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建章立制强化意识形态管理,明确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主要工作、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凉山州民政局研讨会、讲座审查审批管理办法(暂行)》;建立凉山州民政局马克思主义学习研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宣传,旨在集中力量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编制“宣传思想工作责任清单”,分解工作任务,使意识形态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
三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以门户网站更新改版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和管理,从内容、栏目、技术安全等方面加强网站建设,同时强化对外宣传管理,持续提升五彩微博等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巩固网络阵地,壮大网上主流舆论。
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评的重要方面;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精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近期,市民政局把在新形势下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民政文化宣传,多做赢民心、聚民意的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爱惠及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去年底今年初,局党组就多次组织全体干职工召开关于意识形态及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传达贯彻会议,重点学习了中央、省、宜昌市及市委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剖析了近年来发生在全省民政工作人员身上及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及相关问题,给予我们应有的警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使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职尽责,并对最新或2022(历届)年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党组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等“四个责任”,形成了由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为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印发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条通知。
突出工作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重要承接单位,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单位。民政工作的好坏关乎党群、干群的关系,关乎民心、民意的向往,更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尤为重要。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最新或2022(历届)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民政、移民工作要点中。
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局党组逐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考核检查范围和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单位和党员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
【附】水务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颍东区水务局结合当前水务工作实际,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很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局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多次召开有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党员干部参加的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座谈会。大力宣传党和民族的宗教政策,揭露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反动势力的本质,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一系列的恐怖活动给社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五观”、“无神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和职工心里,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活动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二、狠抓学习教育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以“两学一做”专题活动为载体,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水利工作提供理论保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到计划、讲座、心得和考勤相结合。三是多次开展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紧跟时代步伐。
三、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落实“书记讲堂”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二是抓好道德建设。设立道德讲堂,通过学唱红歌、宣讲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建党95周年、缅怀革命先烈系列活动。三是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与热情。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1、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
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股室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2、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
局党组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规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
3、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了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
4、努力完善好党建工作的新理念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建是关键。一是科学部署党建工作。年初,按照区委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围绕新形势、新要求下党建工作的重点,周密谋划了全年的党建工作。从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开展“三会一课”等方面入手,制定了组织、宣传、纪检等工作计划,致力于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详细分解工作责任。明确了班子成员、股室和各支部的党建目标任务;在班子内部,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局党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从而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严要求。对各项工作,做到了有布置必有检查,有检查必有通报。
六、下半年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上半年,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较为顺利,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下半年,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为我区水利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出发,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3、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做到职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3)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4、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支部要定期向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5、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