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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局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防范意识,加强保密工作,以促使全局严格保密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根据XX市保密局《20XX年全市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计划》(X保发[20XX]4号)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局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保密教育培训,围绕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以“实用、管用”为考量,以提高干部、职工和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为重点,突出保密形势教育、保密法规教育和保密防范技能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着力增强全局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涉密人员保密防范技能。
二、保密宣传教育任务
按照市保密委《20XX年全市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紧密围绕全局的工作大局,组织开展全员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增强遵守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真正做到知保密、懂保密、善保密,切实把保密规定转化为政治要求、工作习惯和行为准则。
三、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积极做好《保密法实施条例》出台后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在全体干部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保密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
1、抓好全体干部的保密教育,提升干部职工保密素质。教育全局每名干部将保密知识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部分,使大家普遍形成保密的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
2、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保密法修订后的宣传工作,多形式组织开展宣讲,普及工作,使保密宣传教育向深度、广度不断推进和拓展,努力营造保密工作良好氛围。
3、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网站等形式来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要把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4、加强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岗位人员进行重点保密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保密防范水平;对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在积极参加本单位保密法制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要按照市保密局的要求和部署,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保密法制教育和保密执法资格、保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保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5、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办公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涉密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各类涉密载体的管理,不仅要认真管好涉密纸质文件,而且要抓好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发布的监管,对信息发布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防国家秘密信息通过互联网泄漏。
三、组织领导
我局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由宋海涛同志全面负责领导,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20XX年XX月XX日
卫生局保密工作制度(一)
为做好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以及区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要求:
人人遵守《保密法》的规定,履行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党和国家安全利益的义务,做到不泄密、不传密、不窃密、不带密出境、不以密得利。
(二)保密范围:
凡在卫生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档案、资料涉及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一切未解密或不对外公布的事项都属保密文件、档案、资料。
(三)保密措施:
1.建立和健全保密工作管理机构。由局长兼管保密工作,并成立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人员、兼职档案员、电脑工作人员为成员。小组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区级有关保密工作的宗旨、方针、规定,拟定本局保密工作制度和总结保密工作成绩和教训;负责确定文件、档案密级的划分,即根据文件、档案资料内容重要程度和阅读或外人接触后危害的大小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见附注),分别在文件档案上标明密级;
2.对“三密”文件要及时、准确登记、设专柜保管,按规定传阅范围、传阅时间、传阅地点、传阅方式、传阅要求进行传阅;必须控制泛传,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
3.认真执行本局制订的《档案管理制度》,以利文件、档案保管、利用和保密安全;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5.加强与上级保密机关的联系,及时、准确反映保密情况和问题,特别是在非常时期遇到意外情况时,要从速请示报告或报警,以取得联系和支持;
6.各业务室凡对外单位报送的资料要严加管理,不随意泄密,属“三密”的表格数字由领导或保密人员妥善保管;
7.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或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注:《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指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指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指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失。
卫生局保密工作制度(二)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保密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确保卫生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根据保密工作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卫生工作中的密级规范,全面落实各项保密制度和要求。
第三条保密工作必须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内外有别的原则,坚持既保守秘密,又便于工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卫生局机关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负责,有关人员参加。日常保密工作由办公室兼职人员办理。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2、指导机关保密工作,制定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并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机关的保密工作;
3、组织局机关保密工作的学习宣传教育,协助上级保密部门处理保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4、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反映保密工作情况提交、报告。
第六条保密工作实行科室岗位责任制,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保密工作管理并对其负责。
第三章秘密范围
第七条根据国家卫生部、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卫生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秘密范围。
第八条机关党务、政务及其它方面的业务性工作,依据相关业务的“密级范围”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四章密级的确定、调整和解释
第九条确定密级工作,由起草秘密文件的科室据有关规定提出,经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分管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按规定标明密级期限后,按密级文件上传下达。
第十条密级的调整、解释,由办公室提出,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对涉及劳动、人事、组织等有关单位秘密时,可参照有关单位密级范围,确定密级。对不明确和有争议的秘密事项,应报请有关上级部门确定。
第五章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文书档案、收发、打印、通信等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忠于职守,保证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第十三条对秘密文件要严格把好收发、登记、阅办、清点、存档等关口。
第十四条阅办、承办秘密文件要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要将办理完毕的秘密文电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办公室,外出时要将秘密文件入柜加锁,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五条秘密文件不得私自翻印、复印,需复印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时,应按《保密法》的规定事先经过批准;对外提供卫生工作中的有关内部资料、文件和数据,要经主管领导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科室文件、资料向外提供和携带出境。
第十七条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和保密部门。
第十八条保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保密重点科室的管理,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第十九条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十不”: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互联网、公共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电传递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六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条对认真遵守保密法规制度、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因工作失职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