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上海党费缴交标准

时间:09-25编辑:佚名 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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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支部党费缴纳通知:

  关于党费收缴问题,按党章规定标准交纳党费:

  ①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② 400元——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

  ③ 800元以上交纳1.5%

  ④ 无收入的毕业生党员,每人每月交纳党费1元(上海支部党费每人每月交纳党费1元)
 

  二、上海支部党费缴纳周期:

  因情况特殊,可半年集中交一次党费,对于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不交党费,按照党章规定,即被认为自行脱党。


 

  三、上海支部党费缴纳方式:

  1. 必须本人亲自缴纳,带好党员证,自备零钞,缴纳时签上自己的姓名。

  2. 如请人代交需要将党员证转给代缴人,并请代缴人如实写清楚代缴人姓名。

  3.上海支部党费不能邮寄,不能银行转账,必须本人或代缴人亲自办理并签字。
 

  四、上海支部党费缴纳时间及地址:

  1. 缴纳时间:每期预备党员转正会议会议结束后,具体时间安排请看当期通知,早到者请在会议室门口静候

  2. 缴纳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学生事务中心报告厅第六会议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08〕2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通〔最新或2022(历届)年〕9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就最新或2022(历届)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一)各机关党组织接到通知后,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的要求,认真核算党员每月交纳党费金额,如实填写《市直机关最新或2022(历届)年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附件1),并及时收缴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全年党费。

  (二)各机关党组织的全年党费按照党员交纳总数的50%比例存入工委指定的银行,填报《最新或2022(历届)年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附件2)和《市直机关党组织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做到账表、账款相符,其中“上年实存党费数”必须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汇总的最新或2022(历届)年统计报表中“累计结存党费数”一致。尤其是要注意把《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中“党员缴纳”(“党员缴纳”是指各级党组织实际从党员中收缴的党费总数)一栏填写清楚,允许有党费留存的党组织,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如实填报“党员缴纳”数,不得空白,不得以下级按比例上缴数代替。《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中“其他”一栏也要如实填报。

  (三)各机关党组织请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22日前将党费现金解款单或进账单交市直机关工委财务室,由市直机关工委开具“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

  (四)《市直机关最新或2022(历届)年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附件1)、《最新或2022(历届)年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附件2)和《市直机关党组织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请加盖党组织印章后,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22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比例

  (一)党费计算基数

  1.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2.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4.企业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以及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5.离退休人员。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基本离退休费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6.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7.流动党员。已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8.生活困难党员。没有经济收入的党员,以及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二)交纳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市直机关工委党费专用帐户

  开户名:中共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政府广场支行

  账 号:2402070529000000896

  联系人:熊菲 联系电话:8798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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