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陕西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或2022(历届)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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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记者从“陕西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获悉,陕西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最新或2022(历届)年退休涨工资吗?最新或2022(历届)年陕西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中金网,8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获悉,陕西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这是陕西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陕西省首次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实行“三结合”的办法

  一是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7元,让每个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都能充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效率因素。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最新或2022(历届)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三是适当倾斜。

  首先,对高龄(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照顾。即:在定额调整77元的基础上,对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再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月87元;对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再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月97元;对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及以上),再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月107元。

  其次,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据悉,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暂未纳入统筹发放的,按现行发放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渠道垫付。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我省调整方案咋确定的?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鹏程介绍,国家文件规定,最新或2022(历届)年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最新或2022(历届)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我省在最新或2022(历届)年底企业人均养老金在2110多元,位居全国第12位,按照10%上调,经测算,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为211元,调整后,预计人均月养老金在2300元左右。

  刘鹏程说,国家文件下发后,我省对符合调整条件的181.36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础数据进行了整合,按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年度、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指标进行了详细的分类统计,调整方案是在科学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的。
 

  根据哪些因素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首先是普遍参加调整,主要针对年龄调整,年龄大的人多调。

  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75岁至79岁),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70岁至74岁),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69岁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6元。

  其次,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一是缴费和视同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二是以本人调整前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2%。据专家分析,该条在往年的调整方案中未出现过,此次新增这一条,其目的是让缴费年限长、贡献大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
 

  补助范围:

  这次补助范围调整,包括两部分:

  1.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减的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和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被精减的职工。

  2.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减的外省精减回陕定居、目前由我省民政部门管理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补助标准:

  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4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307元(含医疗费50元);精减时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6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400元(含医疗费50元)

  精减时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7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533元(含医疗费50元)

  精减时连续工龄在20年以上的(领取原标准工资10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799元(含医疗费50元)。
 

  低保对象住院自负医疗费用 救助比例年底前将达70%
 

  省民政厅已确定今年为“社会救助年”,采取多举措加强社会救助。

  省民政厅要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要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原则上,失能、半失能对象不低于供养对象总数的50%。在满足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县级中心敬老院可以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但社会养老床位不得超过床位总数的25%。

  今年年底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年底前,实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逐步将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支出较大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要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陕西企业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本企业上年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的费率由企业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目前按8%的费率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工资超过省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300%的,按省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省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60%的,按省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60%为基数。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按月代扣,随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起由企业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

  参保单位在缴费申报核准后,到当地地税部门缴纳;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结算联作为依据,进行缴费结算。
 

  陕西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管理?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缴费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历年缴费状况、账户储存额等内容。2006年1月以后职工个人账户规模为本人缴费额的8%,2005年12月以前为本人缴费额的11%。
 

  陕西养老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答:职工因上学、失业、患病等原因中断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再就业后,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通俗地讲:“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陕西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1、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基金。

  2、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一并转移。
 

  陕西企业与职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答: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只有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时间)满15年及以上时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也与职工的缴费年限的长短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多少有关。职工缴费年限长,个人账户储存额多,则退休时待遇就高,反之则低。如果企业与职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就会影响职工退休时的待遇,甚至一些职工因缴费年限不够,不能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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