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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东莞5月1日起执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希望你认真阅读!
从5月1日起东莞执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市人力资源局就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作出了详细解读。
4月的工资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范畴
从5月1日起东莞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人力资源部门明确称4月的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用人单位需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外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假期工资可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此外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卓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妥善保存原始资料以便维权
市人力资源局提醒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另外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支取工资原始记录等资料。当遇到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劳动者可逐级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诉求也可拨打热线求助。
~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
~莞市人力资源局服务热线12333
〃援指引——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几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劳动者实行包吃包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劳动者的工资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试用期的工资具体数额虽然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的工资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