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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标准最新规定,希望你认真阅读!
离退休干部就是离休老干部和退休老干部的总称.那么对于这些有特色贡献辛苦了半辈子的干部退休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这关乎到他们晚的生活下面一起了解下。
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离休是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离休范围包括,1949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以及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离休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人员离休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在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退休就简单了就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所以简单说离休老干部就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在已经离职休养的老干部。
退休干部就是解放后参加工作并从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
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
一、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
(一)离休费
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 1986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离休费,1979起实行1985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10月、19915月、19923月、19927月、199210月、199310月、19977月、200110月、2003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2005每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二)退休费
1.退休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教护龄津贴,1985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4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退休志愿兵(士官),军衔等级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各项补助补贴标准
1.交通费,从2004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标准,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规定发给交通费。
2.保留福利补助、保留伙食补贴,军队离退休干部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贴50元。退休志愿兵保留福利补助25元、伙食补贴35元。
3.军人职业津贴,从19991月起离退休干部各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军人职业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380元。退休志愿兵军人职业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费,从200410月1日起公勤费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费标准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
5.服装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服装费标准从200010月起每人每月调整为,寒区50元。
6.荣誉金,荣获一、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30元;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5元;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0元。随工资逐月发放。
7.房租补贴,从2004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补贴标准调整为,正军职(含相当职务等级的专业技术和文职离退休干部下同)120元副军职105元正师职65元副师职58元正团职50元副团职45元营职以下40元;六级退休士官45元五级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35元领权期生活补助费的离退休干部遗属35元。自购自建卓和维修扩建私房的军人离休退休干部不交纳卓租金的不得享受卓补贴。
8.防暑降温费,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每80元退休志愿兵每人每40元。
9.军粮差价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的食物定量标准为,每人每天粮食550克黄豆80克植物油50克。军粮补贴标准仍按1999的标准执行。
10.政府特殊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由国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1.护理费,从200410月1日起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护理费标准按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800元。
享受条件,
(1)军队离休干部中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战前期参加革命的以及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且满70周岁的。
(2)副军职以下离休干部因战因公伤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或因瘫痪、双目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的。
(3)退休干部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残废或者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护理费。
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依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主要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依赖程度。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①进食;②翻身;③大、秀;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动。上述五项均需护理为生活不能自理。
审批机关,
移交政府安置前军队离休干部享受护理费由军队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军队退休干部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审批。移交政府安置后由省级民政部门批准从批准之月起发给护理费。
〃批程序,
军队离休干部满70周岁享受护理费的由安置地市以上安置部门审批报矢案从满70周岁的当月起享受护理费;军队离退休干部因病因残享受护理费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干休所审核市地以上安置部门审定报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审批由省批准之月起享受护理费。
军队离休干部在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经医院证明由县级民政部门报请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停发护理费改发公勤补助费。
军队退休干部凡享受护理费的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由当地县属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停发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