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时间:11-14编辑:佚名 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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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最新或2022(历届)年,希望你认真阅读!

  一、享受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二)缴费基数和比例

  1、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2、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5%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3、城镇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生育保险待遇

  (一)享受条件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二)待遇项目和标准

  生育生活津贴待遇

  ( 1)生育生活津贴计算

  ① 妊娠 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② 妊娠不满 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③ 妊娠 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④ 妊娠 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照前款第( 1)项、第(2)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① 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②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 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③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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