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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厦门修订高层次留学人员津贴规定,希望你认真阅读!
根据日前修订英的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办法外地新引进到厦门的高层次留学人才每人每月可领2000元生活津贴发放时间最长为5。对于非全职在厦门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五内按实际在厦工作月份发放。修订后的办法自10月11日起实行。
高层次留学人员在享受生活津贴期间若在工作和学术研究中违背科学道德、弄虚作假、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的将停发生活津贴。同时涉嫌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触犯刑法;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也将被停发津贴。
附,
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来厦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的申请、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以下简称生活津贴)发放的主管部门。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负责生活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 生活津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条 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为从厦门之外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第五条 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两千元首次发放可从核发之月的前半起计发发放期限最长为五期满自行终止。
≡于非全职在厦门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五内按实际在厦工作月份发放。
第六条 生活津贴的申请程序,
生活津贴的申请采取常受理集中审定的方式。
(一)申请。用人单位注册登陆 厦门留学人才网(www.ml.gov.cn)网上办事大厅如实在线填写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申请表、在职在岗证明暨名单汇总表后网上提交;
(二)初审。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定要求完成在线资格初审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
(三)报送。持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
(四)审定。拟发放名单在厦门留学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第七条 申请生活津贴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在职在岗证明暨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
(二) 现工作单位引进时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材料以及与引进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聘书的有效复印件;
(三)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引进我市工作后的纳税证明;
(五)申请单位为机关、事业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法人证书的有效复印件。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的有效复印件。
第八条 生活津贴原则上每半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1月份与7月份直接拨付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每次续发的1月15日或者7月15日之前用人单位必须重新提供本单位享受生活津贴人员的在职在岗证明暨名单汇总表和申请人前半的纳税证明否则不再续发。
第九条 高层次留学人员在享受生活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上报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情况属实的自该情形发生当月起停发生活津贴,
(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触犯刑法等的;
(四)在工作和学术研究中违背科学道德、弄虚作假、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的;
(五)按规定应停发生活津贴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留学人员享受生活津贴期间在我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符合条件要继续享受生活津贴待遇的由新的用人单位按第六条规定重新提出申请经审定后可按规定继续享受但享受生活津贴的期限不得超过首次批准的期限。
第十一条 已享受本市区其他财政各类人才生活津贴和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生活津贴。
第十二条 首次申请生活津贴的原则上应当自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后一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把关不严履行管理审核职责不到位单位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套取生活津贴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之前享受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的按原规定发放。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578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0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