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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浙江企业退休职工最新或2022(历届)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希望你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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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限×1%
(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指数就是0.5把每的算出来平均。
浙江养老金还会涨吗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指数就是0.5把每的算出来平均。
举例,
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41元;假设某人社保缴纳基数为4000元(并其平均缴费指数为1.2=4000/3341)其在60岁退休时已缴纳社保37个人账户累计存额为100000元。那么他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
=3341×(11.2)÷2×37×1%(100000÷139)=2079元/月。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7号)精神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次浙江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浙江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1、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0元的额度根据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 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宁波市123元温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兴市119元绍兴市119元金华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 市119元台州市119元丽水市115元。
在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2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限(含视同缴费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限每满1(不满1按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2、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1953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限满30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限满20不足30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限不满20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2.12月31日前男满70周岁、女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