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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优化区域经济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道法自然,依托山地特色,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走出一条具有贵州特色的山地新型城镇化路子。
(一)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富有活力的城镇体系。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镇规模,立足独特的山水地貌,不断优化城镇形态、功能和结构布局。进一步增强贵阳城市功能,提高省会城市首位度。加快贵安新区开放开发,推进贵安新区与贵阳、安顺同城化发展,加快构建黔中城市群。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推动遵义、六盘水、毕节、铜仁、凯里、都匀、兴义等城镇组群加快发展。提升区域次中心城市功能,实施小城镇“十百千”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景点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特色小城镇。加快推进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结合农村集中建房发展各类区域性中心村,促进城镇与乡村协调互动。优化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推进产城景一体化融合发展。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完善城镇功能分区,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镇产业体系,提高城镇要素集聚、产业发展和就业吸纳能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公共交通、防洪排涝等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突出山地特色编制城镇风貌规划,注重民族元素丰富城镇人文内涵,依山就水加强河湖水系统综合治理和园林绿化,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打造“山水田园林地”相融合的宜居宜业宜游城镇。加快推进遵义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搞好安顺、都匀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三)加快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落实中央确定的“三个1亿人”城镇化行动计划,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切实解决好住房、社保、医疗卫生、子女教育和权利维护等问题,促进进城农民安居乐业。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建设,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四)推进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和民族地区协调发展。按照黔中带动、黔北提升、两翼跨越、协调推进的原则,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构建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把贵安新区培育成为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强黔中经济区、黔北经济协作区、毕水兴经济带建设,支持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形成黔中、黔北率先崛起,各区域协同加快发展新格局。加快贵广、湘黔、贵昆、成贵、渝黔等高铁经济带建设,鼓励发展临空经济,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向城镇、重点产业园区和高速公路、骨干航道等重要交通沿线聚集发展,形成一批辐射力强和对内对外开放的经济走廊。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支持城区和经济强县率先发展,帮扶重点生态功能区贫困县加快发展,带动发展潜力县竞相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贵州省发展的重要优势。必须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加快生态环境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化,把贵州省建成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重点开发地区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农产品生产核心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推进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公园。
(二)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实施“绿色贵州建设”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发挥国有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大幅提高森林覆盖率,推进中心城市环城林带和城镇生态建设,大力开展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创建活动。推进区域间横向生态补偿,强化激励性补偿,深化民族自治州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三位一体”规划,建设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
(三)全面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保护问责,引入第三方评估,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按照“建、管、改、治”要求,围绕城镇、园区、企业等重点领域和煤、磷、电、酒等重点行业,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生态保护,严格保护赤水河、锦江水质,强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工业废水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加强乌江、清水江、南北盘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实施八大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组织实施好草海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和资金。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稳定提高全省空气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质量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土地资源质量。支持各地申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加大环保执法司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全面推行循环低碳发展模式。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开发利用,争取国家支持核电项目开发。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促进资源再生利用,支持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加快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园区。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快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园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业水平显著提高,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五)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争取国家在贵州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六、全力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牢固树立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理念,大力实施“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把贵州省建成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
(一)进一步强化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重在乡村的工作机制,在全省强化“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的大扶贫格局。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从省到县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军令状、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工作实绩。强化各级干部与贫困人口的定点挂钩、对口帮扶机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引导广大基层组织站在扶贫开发第一线,筑牢解决贫困问题的工作基础。深入推进领导干部遍访偏远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扶贫事业,让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到扶贫开发中来。
(二)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突出扶持对象精准,完善建档立卡,总结推广威宁自治县迤那镇“四看法”,对贫困人口实施精细化管理。突出项目安排精准,落实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建好精准扶贫项目台账。突出扶贫资金精准,推广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经验,探索财政扶贫资金和农村集体资源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突出措施到户精准,聚焦“两有户”“两因户”“两无户”“两缺户”,细化“六个到村到户”措施,做到精准滴灌、靶向治疗。突出因村派人精准,全面落实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充实配强驻村工作组,增强农村脱贫第一线核心力量。突出脱贫成效精准,完善退出机制,实现贫困县、贫困乡镇全部摘帽,所有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突出考核评价精准,建立差异化考核制度,完善问责激励双重机制,把扶贫开发实绩考核延伸到贫困乡镇和贫困村。突出督促检查精准,制定实施精准扶贫督查办法和工作台账,加大跟踪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力度,严肃查处不干事、不落实、不作为的行为。
(三)采取一揽子措施解决贫困问题。全面落实“1+10”精准扶贫配套文件。抓好产业扶贫,研究设立产业化扶贫专项基金,实施扶贫攻坚示范县、扶贫特色优势产业、扶贫产业园区“3个10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劳务经济发展。抓好扶贫生态移民,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区域实行生态保护扶贫,提高贫困户搬迁比例和搬迁补助标准,提高生态修复程度,用活用好增减挂钩政策,确保全面完成142万人的搬迁任务。抓好社会保障扶贫,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完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筑牢社会保障兜底网。抓好教育扶贫,将农村贫困学生资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完善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标准,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应助尽助、精准资助”。抓好医疗扶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推进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加快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抓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大力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深入实施“1户1人”职教培训,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抓好财政金融扶贫,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创新金融服务,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特惠贷”,为贫困户提供更多贷款支持。抓好扶贫力量整合,配合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东部地区对贵州省定点帮扶、对口帮扶,扎实推进省属国有大型企业结对帮扶,建立健全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和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四)加快推进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攻坚。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和世居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扶持政策,加快实施民族地区重大工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项目。以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县级规划,深入推进大规模、区域性、产业化连片开发。实施麻山、瑶山、雷公山、月亮山专项扶贫行动计划,促进特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关爱服务,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救助保护体系。
七、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必须充分发挥贵州省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新路,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美丽乡村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一)探索具有贵州山地特色农业现代化路子。坚持把山地特色作为贵州省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根本路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农业产业园区为引领,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做强粮食、生态畜牧、茶叶、马铃薯、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做优特色食粮、特色养殖业、特色渔业等特色产业。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经济作物占种植业的比重,提高二三产业占农村经济的比重。延伸农业产业链,着力发展以农产品储藏保鲜、精深加工为主体的第二产业,加快发展以农业观光旅游、农业物流为主体的第三产业,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抓好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提升“三品一标”产品比重。加快构建农业科技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
(二)培育具有龙头带动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建设以重点企业为龙头、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让更多特色农产品走向市场、走出贵州。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家庭农场管理和服务制度。鼓励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专业协会、合作组织,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探索培育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专业合作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试点。
(三)打造具有贵州地域特点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深入开展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为主题的新农村建设行动,以“六个小康”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深入实施环境整治工程,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等环境整治,扎实抓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集中力量打造各类省级综合示范村,建成一批设施完善、产业兴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魅力独特的宜居宜业宜游乡村。保护传承传统文化、耕读文明,加强溪流、林草、湿地、山丘等生态细胞和民族村寨等文化元素保护,建设美丽宜居的家园、增收致富的田园、寄托乡愁的故园、观光休闲的公园、投资兴业的乐园,实现“美丽乡村,让多彩贵州更加精彩”。
八、加大投资强度,建设适度超前、功能完善、配套协调、内通外联的基础设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