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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注销指南
申请条件:营业执照注(吊)销、迁往外省、解散、撤消、终止或破产的参保企业。
事项收费:不收费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文书(营业执照注销/吊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迁往外省市文书(单位迁往外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文书(单位解散/撤消/终止)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产终结文书(单位破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社保登记注销相关手续即可。
相关表格
办理形式
窗口受理
办理地点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遂州中路615号
安居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安居区劳动保障大楼二楼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蓬溪县赤城镇迎宾大道185号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射洪县太和镇白玉路上段336号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英县金元街109号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遂州南路359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安居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1:50下午:2:30-5:50】、【夏季:上午:8:30-11:50下午:3:00-6:20】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咨询电话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6867236
安居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8665796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5392189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6836603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7823367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5863213
扩展阅读
5月23日,记者从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遂宁市出台了《关于调整遂宁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遂宁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
调整对企业有何好处? 多数企业的基准费率将下降
记者从《通知》中获悉,遂宁市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
据介绍,此次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体上将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例如,房屋建筑业划分为第六类行业,要缴纳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是1.3%。相比较而言对于工伤不断,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用人单位其费率也将会变得更高。
同时,遂宁市也将根据各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根据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将进行适时调整。
调整对职工有何影响? 事故高发企业缴保越高
遂宁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广大职工有什么样的影响?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工伤保险是由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所以对于目前遂宁市参保职工来说,其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将不受影响。
除了调整基准费率之外,此次调整对于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也进行了完善。根据《通知》规定,最新或2022(历届)年已按原费率浮动政策进行费率浮动的单位,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新核定的行业类别基准费率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等因素,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
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通过费率浮动,今后用人单位如果安全生产存在隐患、工伤事故多发的,特别是大工伤没有、小工伤不断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将上浮,工伤保险费用将增加,反之则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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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效 最长不超过1年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但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的时效,最长不超过1年。受工伤职工,不要因一时的疏忽而丧失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