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最新或2022(历届)工伤保险条例,最新或2022(历届)邯郸市工伤保险鉴定标准是什么

时间:11-15编辑:佚名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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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工伤保险新条例

  申请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三)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本人身份证;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待遇

  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应由其就诊的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书,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持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按照确认结论,到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配置。

  安装配置辅助器具标准,按《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用人单位和1—4级工伤职工个人应以个人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领取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三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三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智坤提示:邯郸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对工伤领取材料和工伤保险待遇等内容作出详细的说明,在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扩展阅读

  9月20日11点40分左右,邯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邯郸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中心员工许某在单位食堂排队就餐时,突发疾病猝死,在职工食堂就餐突发疾病猝死算不算工伤呢?引起了家属和邯郸市人社局的争议。10月17日,记者前往邯郸市人社局,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单位职工食堂排队心脏病突发

  据家属反映:死者许某自1989年至最新或2022(历届)年(或最新或2022(历届)年)在邯郸市三招事业单位任面点师、厨师等工作。自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至最新或2022(历届)年9月20日在邯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局工作,合同制职工。最新或2022(历届)年9月20日上午,许某正常上班工作,在中午11点40分下楼前往职工食堂就餐,就在排队期间,许某心脏病突发晕倒在地,同事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单位不予认定工伤引家属不满

  在料理完许某的后事之后,许某的妻子找到邯郸市人社局认定工伤,许某的妻子张某认为,自己的爱人在单位工作期间,不幸死在了单位食堂,应该属于工伤,但是邯郸市人社局却认为不是工伤。

  邯郸市人社局在许某出事之后,立即成立了专门的处理小组,在料理许某后事的过程中,考虑到许某的家庭比较困难,已经尽最大的努力补偿了许某家庭12万元。

  对于许某到底属不属于工伤?邯郸市人社局赵局长回复到:“工伤认定申请分为两种途径,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在许某出事之后,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科认为不符合工伤,所以单位不予以申请,但是许某的家属可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我们单位将积极配合。”

  对于赵局长的回复,许某的爱人十分不满,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就是在邯郸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科认定,他们现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我们既是个人申请了结果也还是邯郸市人社局说了算。

  相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最新或2022(历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四项明确规定:“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到底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就上述事件记者询问了邯郸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宋振江律师,他表示:家属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走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走司法救济渠道,通过法院来寻求公证。

  那么像许某这种情况到底属不属于工伤呢?记者在网上查找了相关的新闻案例,据央视网报道:2010年5月,麦先生在就职的公司打过考勤卡,到公司二楼食堂吃早餐时突发疾病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麦先生申请,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白云区人社局)认定其父为工伤,麦父所在公司不服,将白云区人社局诉至法院。近日,广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麦父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发生在公司饭堂进餐时,属于“工作岗位”的范畴,因此应认定为工伤。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最新或2022(历届)年9月13日中午,武汉某设计公司副总周某在中午下班后,在前往单位食堂进餐途中突发疾病,于次日死亡。周妻余某认为丈夫死亡应属工伤,向社保部门申请认定。社保部门调查得知,周某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无过错,且不存在《工伤保险条例》不予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遂作出了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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