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伤死亡赔偿最新或2022(历届)标准,工伤死亡条例(全文)

时间:09-25编辑:佚名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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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南昌工伤死亡赔偿最新标准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伤死亡条例(全文)》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依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规定,制定下表(以下数据都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工伤赔偿(江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月)其它总计

  一级2790%

  二级2585%

  三级2380%

  四级2175%

  五级1870%2032

  六级1660%1728

  七级13 1325

  八级11 1021

  九级9 717

  十级7 413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附: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五级和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以保留劳动关系为前提)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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