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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呼和浩特工伤保险条例政策,呼和浩特工伤保险鉴定流程及认定程序,呼和浩特工伤赔偿标准待遇,一次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级伤残赔付,农民工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伤鉴定6级的赔偿标准?
原创作者:北京市工伤赔偿纠纷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剑峰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叫刘桂强(化名),男,32岁,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壶泉镇人。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作,最新或2022(历届)年9月在工作中不慎从高处摔下、致脾脏全切除。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认定为工伤,最新或2022(历届)年4月经呼和浩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6级伤残。花去医疗费近4万余元,均由公司承担的。受伤出院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一直照发。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请问我现在要求不保留劳动关系,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拿到多少赔偿款?谢谢!单位没给我交任何社会保险。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好!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您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4000元/月=64000元。(详见2011年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3356元/月×42个月=140952元(详见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上述两项合计:204952元。
所以,如果您现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204952元。由于公司未给您缴纳任何社保,所以上述各项赔偿均由单位支付。
备注一:以上计算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参考数据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的为48个月;六级伤残的为42个月。
3、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尚未公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分开计算标准, 只能按目前的规定合并计算。
4、以上暂按照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275元(即月平均工资3356元)为标准计算,最新或2022(历届)年呼和浩特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目前尚未公布,待公布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最新标准计算。
5、除以上各项赔偿外,您的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6、请大家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各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中国全国各地赔偿标准也不尽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
为了更好的完成“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该局决定即日起,对2011年3月老工伤实名登记中未做鉴定的老工伤人员,集中安排一次工伤等级鉴定,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老工伤鉴定的范围:2011年3月老工伤实名登记中经过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工伤材料齐全但未做伤残鉴定等级的老工伤人员。
老工伤等级鉴定须提交的材料:单位鉴定申请报告;工伤认定书;老工伤确认表;工伤事故发生时的住院病历及相关材料(如病历丢失,提交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市级以上医院近期的病情相关检查。
提交材料结束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于6月19日~7月19日统一进行工伤医疗鉴定,届时电话通知单位或个人。
伤残等级认定标准(九级)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或三处以上≥1 cm2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肺修补术;?
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膈肌修补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食管修补术;?
40)胃修补术后;?
41)十二指肠修补术;?
42)小肠修补术后;?
43)结肠修补术后;?
44)肝修补术后;?
45)胆囊切除;?
46)开腹探查术后;?
47)脾修补术后;?
48)胰修补术后;?
49)肾修补术后;?
50)膀胱修补术后;?
51)子宫修补术后;?
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5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54)乳腺成形术后;?
工伤的相关知识:
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