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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著,《红楼梦》一百一十回,却仅仅留传下来八十回,有人为文献不全而感慨,有人却从那八十回中看到了后三十回。可是书中的一些疑点,甚至是矛盾却引发了一场红楼之争。
红楼梦涉及人物极多,可是主线是那三十六钗,或曰是那“金鏻十二钗”想要一一道来,恐怕就要”另著“红楼了,小生才疏学浅,只从金陵十二钗中夭亡最早的秦可卿来小议一番吧!第五回中,可卿以贾母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出场了,可到了第十三回她就去世了,第十四回为她送葬这个人物的故事就此结束了。
假如单单从小说角度看,秦可卿确实到十四回就结束了,可是只要认真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在秦可卿身上宛然蕴藏着一部“小红楼”啊!
首先,“秦可卿”三个字谐音“情可情”与《道德经》的开篇三个字“道可道”如出一辙,按照这一模式,“情可情”后面没有说完的就是“非常情”尤如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却是一个“原因叹息”啊,再有其父秦业,业者孽也,在中国古文学中,业孽相同;而又“情”与“秦”谐音,所以其名含义是因为有感情而造成罪恶。此番命名之法,在《红楼梦》中屡见不鲜。
秦可卿的身世却应显赫,秦业是营缮郎,官至五六品;又曰“忠义亲王老千岁”之女可卿,所以秦可卿是公主级的人物口里,只因其父“坏了事”被贾家隐藏政治资产,其遭遇却和宝钗有几分相似。甚至说贾府的变故都有几分的相似啊!
短短九回之中,可卿的事并不多,除了第五回引宝玉到她房上安歇以及后来写到她卧病榻上之外,她只在书中做过“两件事”,一是在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以警幻仙子之妹的身份许配给宝玉,二是临死前凤姐梦中托付未了之愿。可是她毕竟是十二钗之一啊,曹公在她的描写上所耗笔墨可不少啊!
书中写道:鲜艳妩媚,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又如黛玉,乳名兼美(第五回可卿仙子),又说她长的袅娜纤巧,性格风流,形式又温柔和平。短小的描写精悍地将一个人物活生生地展现你面前,这正是曹公在《红楼梦》中惊人的以点概面的传奇笔法。寥寥数笔将人物写的个性鲜明,生气勃勃,丰富而又多层次。
然而,同样在秦可卿身上,作者留下了文章修改时的不足。第五回关于秦可卿的判词,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尽,可是秦可卿却死在了病榻之上。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主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高如天,深如海的柔情变幻出来的身躯,于滥情人相遇一定会出现越轨的行为,别说不争气的事情一定会在荣国府,造成祸端的实为宁国府。)
可卿的判词,更有力的说明我的观点,一个可卿一部小红楼。